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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研究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2 浏览次数:

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

研究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境内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

三、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522日至525日)

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需经年级辅导员——学院逐级审核。

1.学生自主申请:

境内生: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材料1)和《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材料3),新申请加入的学生应同时提供《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材料2)和《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材料3)。

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贷款系列表格》(附件3)的要求准备材料。

2.材料报送525日至526日)

各班级先确定本班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名单和等级。班级汇总2020-2021学年困难生认定汇总表》(附件2),由各班班长收齐电子版,将个人申请材料(个人获助总结等)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aofeng233@qq.com

各班级必须将确定的名单在班级群内公示。

第二阶段:学生网上申请及班主任审批527日至527日)

1.所有申请阳光成长计划的学生须按照班级初步评定等级在526前登陆“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申请“阳光成长计划”。(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申请页面注明贷款金额)

第三阶段:学院审核528日至530日)

五、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0-2021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被认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5.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学工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请认真审核“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附件22020-2021学年本科老生困难生认定汇总表

附件3:贷款系列表格

材料1: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

材料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材料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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