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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经金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6 浏览次数:

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经济与金融学院

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2020级各班:

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0级全日制学生(仅限境内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班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原则上控制在境内新生人数的24%以内

四、评审步骤

学生自主申请、年级辅导员、学院逐级审核,可交替进行,提升审核效率。

申请审核

1.学生自主申请:

1026-1028日,2020级新生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基本信息,对本人基础信息进行确认(已提前通知并完成,已完成同学可忽略,操作通知详见附件2)。完成信息确认后,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和资助申请(网上资助申请可同时进行,须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3),须特别注意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应重新填写贷款材料附件中的调查表。

2. 118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对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讨论,班级组建民主评议小组(组成成员:班长+非班委成员),按名额分配审核推荐各班“阳光成长计划”名单。(附件1)

3.11月11日前,各班按名额分配推荐各班名单(按贫困程度排序)并提交材料(材料1、2、3),名单在班级群里公示,并指定11月12上午9:00-12:00集中交到经管905给青年发展部同学,电子版发到haofeng233@qq.com

4.学院逐级审核:11月16日至11月19日年级辅导员对本学院提出资助申请的本科学生进行网上审核。先根据各班确定的名额再一一对应进行网上审核。

资助落实(1128日至12月中旬)

1.贷款审批及发放:预计12月中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组织陈进强贷学金合同签字。

五、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0-2021学费。

2. 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被认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附件:

    附件2.2020级学生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确认操作指南

附件3.贷款系列表格

要上交材料:

材料1: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

材料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0年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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