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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选2021年贤銮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5 浏览次数:

 

班级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福建省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第三十四届(2021年)奖学、助学实施细则》和《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拟于9月-10月评选2021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必须是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月生活费用在当地人均生活水平以下。

(三)必须做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忱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做好个人、宿舍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入学以来的平均绩点在班级前五名,本学年内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

(五)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六)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和受灾地区的困难学生,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的困难学生以及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或疾病的学生可给予优先考虑。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须从各学院2020-2021学年品学兼优的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中产生。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金额及名额分配。今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500元/人,我院名额4个。以往获得过该奖学金的,不再重复参评。

三、材料报送

申请学生下载《附件1: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签名手写,其他内容一律打印,并附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或者家庭贫困证明、入学以来的成绩单(经管904教务处盖章),经班主任签字后于9月29日下午16:00—18:00交至经管906王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贤銮奖学金”打包发送至邮箱haofeng233@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doc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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