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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设立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根据《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拟于11月份评选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2019级境内本科生; 

3.经学校认定的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服务同学,乐于助人、有感恩意识,每学期自愿参加义务工作不少于八小时(志愿服务等);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

6.大一学年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大一学年必修课程均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50%(对在科技创新或文明校园建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侧成绩及格。

二、名额分配

共4个名额,连续资助三个学年,每人每学年3000元。以往获得过该助学金的,不再重复参评。2020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与该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其他说明

1.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和《种子契约》(附件2),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宣导“爱心互助,薪火相传”的精神,受助学生需要签订《种子契约》,承诺在将来自己有经济能力的时候,自愿向基金捐献当年的受资助金额,并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加入这项助学行列,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学子。

    3.请申请者于11月13日中午11点前将《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种子契约》(一式一份)、《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报送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送经管906王浩锋老师处,汇总表电子文档备注为“班级姓名+轩辕种子”发送至haofeng233@qq.com。

 

附件: 附件1: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2:種籽契約.doc

 附件3: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报送汇总表.xls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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