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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次数:

经济与金融学院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

申请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43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 2024 年研究生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点击“综合项目”专栏,阅读“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查询选派项目、选派工作流程、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即可详细了解相关细则。

二、受理时间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多,申报时间不一。各项目均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公布的各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申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规定的网上报名截止日。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三、申请程序

1.报名阶段。申请人应填写并提交附件1和附件2的相关报名材料。同时,申请人需登录学校“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 (https://ws.hqu.edu.cn/ exchangeIndex)报名,并按照基金委要求提交的材料清单顺序打包上传电子版附件。特别注意:①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6日,报名材料汇总打包后以“姓名+公派研究生”命名并提交邮箱:jjyjsgz@163.com。②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报名材料汇总打包后以“姓名+公派博士研究生”命名并提交邮箱:jjyjsgz@163.com。③申请其他项目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提前15日将报名材料汇总打包后以“姓名+公派其他项目”命名并提交邮箱:jjyjsgz@163.com。

2.学院审核阶段。学院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填写培养单位意见,通过系统审批,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网上申请阶段。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遴选通知,按各项目的具体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时完成各项申请流程。网上报名时,在申请受理单位一栏中,一律点选“福建省教育厅”

四、材料说明

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人,应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一)校内报名材料(见附件1)。表1、表2、表3均应提交,表4按需提交。

(二)推荐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请务必准确填写所申报的项目名称。

(三)其他申请材料(含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所申请项目如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的,请一并提交 )

书面材料除了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册数外,还应多交一册复印件用于校内存档。申请人应将各项目所需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命名后按顺序排放。

五、派出管理

出国留学的申请人对国际形势要有准确、理性的判断,增强自信自立,提高应变防变能力,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在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学习,保证按期派出,2024年录取的人员大多数留学项目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如因特殊原因对资格有效期、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等留学计划进行调整或放弃资格的,必须在资格有效期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 在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或放弃。

已获得派出资格的申请人,应参加学校举办的出国留学人员行前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请务必按材料清单及说明整理,并按时提交。

2.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之前请自行扫描、复印留存,提交后概不退还。


附件:1.华侨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校内报名材料

2.华侨大学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推荐名单一览表


经济与金融学  

20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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