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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次数:

各位2023届校友:

   为引导广大毕业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培养奋斗精神”,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推动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华侨大学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暂行办法》(华大学[2021]27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3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符合奖励条件的我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奖励类型

1类,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2类,中西部地区就业;

3类,国家地方项目就业;

4类,大学生参军入伍;

5类,国际组织实习、就业;

6类,前沿重点领域就业;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

四、提交材料

(一)《华侨大学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

注:本表是审核、评选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在“申请表”内标注的规范填写,学院对填写错误者,应及时退回并指导改正。复审中发现申请填写不规范、不真实者,丧失奖励资格。

(二)报到证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相关部门的录用文件复印件;

(三)有用人单位盖章,能体现符合奖励申请条件的入职/在职证明(需能体现出符合奖励规定的现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或工作表现等信息);

(四)学校学费缴纳关联的中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五)标准白底正装2寸证件照(电子版,为保证分辨率,文件大小应为500KB-3MB);

注:其中第四类申请者应为标准红底军装常服2寸证件照;

(六)其他可证明或有助于获得奖励的辅助证明材料(如工作后所获荣誉、事迹报道等)。

申请者须在2024年3月10日前,按文件和填写规范要求将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邮寄到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并按学院初审意见及时修改。

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收件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5059818822

五、学院初审

各学院收集相关材料后,将《华侨大学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申请表》做“1-4类”和“5-6类”两组分类汇总,并对申请者提交材料信息进行初审,确保信息填写的真实准确、符合规范。发现申请材料错误或填写不规范的,应予以退回,指导申请者改正。

初审结束后,依据《华侨大学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毕业生在校表现(分数占比20%)和就业单位在行业领域内的代表性(分数占比30%)和岗位直接从事工作的专业性、重要性、示范性(分数占比50%),择优选拔推荐5-6类奖励申请者,并对学院所推荐者进行排序。

学院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应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择优选拔推荐确实符合奖励精神,且表现突出者。原则上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100(不足1取1)。

六、未尽事宜,请下载附件查阅。


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与前沿重点领域就业奖励的通知.rar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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