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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拟录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5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校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院成立博士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及博士生导师组成,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一、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2019510日上午11时前经管906

2.复试(专业测试)时间:510日下午3时经管506

3. 体检时间:510日上午8时校医院

二、复试、拟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复试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全面考核博士生学术水平

1.招生计划:应用经济学计划招生全日制9人(含硕博连读5人、申请审核考生3人);

2. 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75分;

3. 复试名单

4. 复试形式:面试(含专业基础知识,英语);

5. 总成绩=复试成绩(百分制)*50%+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录取名次按总成绩排定。

三、录取基本条件

1.符合学院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学校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

四、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请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

1. 2019年报考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http://yjszs.hqu.edu.cn/info/1031/1167.htm);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 证书原件:A.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B.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C.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3.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 体检报告。

5. 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若报考材料已提交的,无需再次提交)。

6. 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若报考材料已提交的,无需再次提交)。

7. 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只能在华侨大学校医院体检)

8. 考生个人自述,着重阐述在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学习计划和研究设想等。


 附件1:个人陈述.doc 

 附件2:2019年研究生面试体检告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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