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课题申报]关于申报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4     发布人:金融系     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探索两岸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借鉴和引进台湾高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先进经验,促进福建省高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推动福建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总要求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两岸职业教育课题研究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推动福建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2.申报两岸职业教育研究课题,要围绕当前两岸职业教育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设计具体的选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支持可为福建省教育管理提供决策服务的项目、有利于提升两岸高校校际交流与合作层次的项目、有利于实现两岸高校课程衔接与教学资源共享的项目、有利于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鉴体系建设的项目、有利于福建省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项目,可为福建省高校学生赴台学习提供风险防控决策依据的项目等。努力推出一批有思想深度、有理论创见、有决策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3.两岸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分为委托研究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降低评审成本,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1项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

 

 

4.申报者须参照课题指南(附件1)设计项目,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5.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分论文、研究报告及著作三类。论文、研究报告要求于20161230日前完成,著作类要求在两年内完成,委托研究专项的完成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最终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须标注“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字样及立项编号。

 

、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初级职称申报者须附一份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不受理2014年已立项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者于201591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送至社科处,并发电子版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_xm@hqu.edu.cn

 

 

附件:

1.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2.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3.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2015年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课题附件1-3.rar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