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为鼓励香港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院决定评选2016—2017学年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6年10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可申报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初审。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附件1),依据《华侨大学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管委会。
3.管委会评审:经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学院公示并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各班级做好推荐工作,申请者于11月17日(周五)12:00前将各申请表(附件2)和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经管906室林老师处,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4345206@qq.com。
附件: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的通知.doc
附件1:2016—2017学年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16—2017学年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16—2017学年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