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籍管理  |  正文

华侨大学教材管理暂行规定 (教务2007[73]号)

作者:郑志民 发布时间:03-31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教材管理暂行规定
教务2007[73]号
教材管理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为加强我校教材管理工作,深化教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做好教材预订、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的预订
1.教材管理中心书面通知各学院领取春、秋季教材预订目录,各学院应按征订要求填报《教材预订表》。预订表应填写准确、完整,任课教师、教学秘书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由教学秘书汇总并及时报送教材管理中心统一订购。
2.各学院分管领导和教学秘书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牵头组织做好本单位教材预订工作。任课教师提出所选用的教材,经教研室研究确定,学院领导会同教学秘书根据《华侨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办法》审定所预订的教材,重点审核教材的先进性、适用性、教材出版的版次,优先选用优秀、精品教材和近三年出版的教材,教材应适合我校不同教学层次的要求,预订有否重复、遗漏,订数是否准确。
3.教材预订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若报送的预订表有差错或须变动,应及时与教材管理中心联系,填写变动表或增订表,经批准同意后方予补订或变更,否则责任自负。出差教师须事先办理好教材预订事宜。
4.预订的教材确定后不允许因任课教师易人而随意变更。预订教材原则上一门课只订一种版本的教材。教师用书计划应同时报送,但教师参考书原则上费用自理。
5.跨学院授课的教材由开课的学院决定课程用书并办理预订手续。新生用书征订的数量问题,由学院提供班级名称等,具体人数由教材管理中心落实。
6.未经教材管理中心同意,擅自订购的教材及自行印制的教材、讲义费用自理。
二、教材的采购
1.我校实行教材定点采购,供应商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
2.学院报送的预订表,经教材管理中心审核后,录入电脑编制成采购清单,自采购清单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供应商未能采购到的教材,教务管理中心应及时将采购情况反馈学院,由相关人员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3.我校教师编著并正式出版的教材,纳入我校统一预订教材的计划,统一采购。预订计划经审批后,由教材管理中心按有关教材采购程序办理采购和财务手续。
4.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辅助教材,凡擅自向学生出售教材、讲义者,按违纪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三、教材的保管
1.严格教材进仓入库手续,凡进仓入库教材,仓管员应及时清点,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2.每学期教材发放结束后,均要封库、盘点,填写教材仓库盘盈盘亏报表,报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3.凡申请报废的教材,必须由教务处、资产处、财务处、审计室、监察室及相关学院领导组成教材报废审核组,对报废教材进行现场审定,并上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四、教材的发放
1.任课教师(包括主讲、助课教师及有实验课教学任务的实验师、实验员)可免费领取与该班学生相同的课程教材一套,以学院为单位由教学秘书依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填写《教师领用教材汇总表》,并于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到教材管理中心统一领取。教师连续讲授同一门课程或教材无变化者,不得领取相同版本教材。不担任相应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得领取教材。自编教材的作者,可免费领取五本。
2.在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凭《班级领用出库单》统一到教材管理中心领取预定的教材。新生教材安排在入学教育周发放,由班主任按实际报到人数填写《新生领用教材花名册》统一到教材管理中心领取教材。
3.学生购买的教材出库后不予退换,如发现有错装、缺页或字迹严重不清的,可在两周内反馈,教材管理中心负责更换或复印弥补。
五、教材费收取与结算
1.新生入学预收教材费,期末统计学生领用教材金额,送交财务处结算,多还少补。
2.老生及新生第二学期均以现金方式购买教材,开学初由班长收齐教材款到教材管理中心统一办理购书手续并领用所购教材。
3.零售教材采用现金方式购买。
4.学校自编教材按印刷成本价结算。
                             教务处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