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5-2016学年团费的通知
作者:孙君芳
发布时间:12-10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团员按时缴纳团费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团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每名共青团员的义务。为保障学院各项团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团中央印发《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以及校团委的通知,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收取团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党员)
二、收费标准
学生团员1元/月,时间为12个月,共计12元。
三、收缴时间及方式
请各团支部将收缴的团费于12月15号前将本团支部的团费转入指定支付宝(如下)。转入时请备注团支部名称、团员人数、实缴金额。
2015级本科生、2014级本科生:15606963303 雷筱瑞
2013级本科生、2012年本科生、研究生:15559101785 汪承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