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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3 浏览次数:

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研究〔2021105号)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名额

2021年我院推免生总名额为12人。(各系名额根据人数比例划分

二、推免的基本条件

(一)生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生)。境外生推免按照研究生院《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相关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5.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三)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5%,无挂科记录(课程是因为挂科、重修通过的,就算是有挂科记录。正常考试及格以上学生又重修课程提高绩点,正常教学安排补考通过不算挂科记录,需提供一次考试未挂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外语水平良好,在校期间外语成绩要求

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5, 外语成绩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

4.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学科发展实际情况,学院推免综合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75%)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25%)组成,满分100分。综合能力主要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2%)、参加志愿服务类(Z2,3%)、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3%)、科研成果类(Z4,3%)、竞赛获奖类(Z5,10%)、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4%)六大类。

5.学习绩点以入学以来前三年平均绩点为准,需提交经教务员审核,加盖教务处公章成绩单,由推免工作小组认定。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75%。

(四)特殊学术专长推免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学业条件的推免生条件者,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 50%,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放宽至380分及以上,且综合排名成绩附加10

1.本科在读期间分别以学生本人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且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二类核心期刊发表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1 篇以上,并提供申请者及该合作导师的承诺书。(核心期刊名单以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为准)。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科研/专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团体竞赛项目按照荣誉证书排序前2名学生可获得推免生资格,该部分学生由学院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3.高水平运动员获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完成前六学期应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学分。具体实施细则由体育学院与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学院联合制定,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4.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

5.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6.满足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项赛事)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相关成果和奖项的证明材料应在推免当年 831日前获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中外人文交流、学生组织建设、社团管理、媒体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三、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时间提前到9月14日(周二)晚1800前向经管大楼901室贾硕老师(0595-22699100)报名,申请材料包括:《经济与金融学院参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综合成绩表》(附件1)、《华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华侨大学2022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有更新)、《经济与金融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申请证明材料(附件4)、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纸质版各一份,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后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PDF格式,以证件号码_姓名格式命名,如110101199907013456_张三.pdf发送至贾老师邮箱jiashuo@hqu.edu.cn,邮件请以181张三推免申报材料”命名。未向学院申请或逾期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学院组成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经济与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5)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查、考核,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学业竞赛、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等综合条件的考核,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于916-919进行公示。

3. 924日前,学校审定各学院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备案。

4.925日起(以系统开放服务时间为准),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6.928日起,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1020日前未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7.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要承诺“不放弃推免生入学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同意学校不予发放就业推荐表,不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同意学校不予打印制作出国中英文成绩单。”如因各种原因放弃推免生资格,愿意接受学校有关处理,包括将推免诚信承诺书寄达本人所去单位。

 

附件:

 附件1:经济与金融学院参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综合成绩表.xlsx

 附件2:华侨大学2022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华侨大学2022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9.13).xlsx

 附件4:经济与金融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申请证明材料.docx

 附件5:经济与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docx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1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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