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经济与金融学院2021年“经英奖章”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9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经济与金融学院2021

“经英奖章”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经英奖章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学生。

2.全院评选名额不超过10人(团队)。

二、评选条件

申请经英奖章的学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在省级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及文体竞赛等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4.在学生工作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扎实有创新;

5.在道德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并产生较大影响;

6.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或公共财产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等,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7.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贡献、感人事迹;

8.在其他方面为学院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院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评选要求

1.申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获奖时间应当为20208月1日-20217月31日。

2.申请人所获奖项若在申报时间截止时尚未取得相关获奖证书,但获奖结果已于20217月31日前公布的,可视同获奖,但需提供获奖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或团队申报;

2.学院审核申报材料,汇总申报名单;

3.提交经济与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班级广泛宣传,推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或团队参评,于20219月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3.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无需提交

电子材料: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扫描(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发文网页截图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3张个人或团队生活照、汇总表。

4.参评第1条条件,需提交个人研究成果简介一份(附件5),以电子版形式随材料一并报送。

请于20219月3日前申报。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haofeng233@qq.com。

 姓名+经英奖章申请附件.zip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1年7月9月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华大首页       华大60周年校庆网       华大图书馆       中国互联网中心       深度电商网       CEIC全球经济数据库       RESSET宏观数据库       电商学习论坛       华大教务处       学生管理系统       RESSET高频数据库       海丝文化电商虚拟仿真系统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地址:福建泉州华侨大学经管楼5楼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