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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经济与金融学院2019-2020学年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9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78月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经济与金融学院2019-2020学年院级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学院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为2019-2020学年内没有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且没有违纪受处分的学生。

2019-2020学年已经被推荐为国家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仲利国际奖学金和其他院单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评选。

二、奖励额度

1.以学习成绩作为优先评选的条件。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人、800/人、600/人。不与国奖、国励、校奖、仲利和其他院单项奖学金兼得。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班级前25%。

2.以社会工作作为优先评选的条件。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人、800/人、600/人。不与国奖、国励、校奖、仲利和其他院单项奖学金兼得。评选条件:担任班主任助理、班级班委(不含班级心理保健员)满一年,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学生工作成绩突出,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班级前50%,担任班助、班长、团支书的,放宽到70%(含境外生(副)班长,不含副班长、副支书等)。

3.以学习进步作为优先评选的条件。学业进步奖,仅设立三等奖,奖励600/人。不与国奖、国励、校奖、仲利和其他院单项奖学金兼得。评选条件:在2019-2020学年的学习成绩比2018-2019学年有较大进步;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班级前50%。

三、评选阶段

1.将学院评选的其他优先条件奖学金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对于不可以兼得的奖项,学生本人可以选择放弃,重新在班级参评。

2.各班级组建奖学金评定小组,由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境外生代表共6-8人组成,负责院级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严格控制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各班在评选过程中,务必平衡以上三种优先条件的奖学金,不可只报一种类型,学习进步奖仅限2017级、2018级。

4.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请班主任同意。

5.学院将单项奖学金评选的全部结果在网站公示

四、评选时间安排

请各班务必在班级内部公示(务必保证每位同学知悉)汇总后于11月26日下午5点前,将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的奖学金材料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到xuexijiancha1011@163.com,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后,交到经管906李小璇老师处。

、几点说明

1.班级评定金额标准:依据班级学生数,按每人170元划拨。其中,2019-2020学年获得校级先进班级的,按每人190元划拨;获得院级先进班级的,按每人180元划拨。同时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就高划拨。划拨金额不是200的整数倍的,不足200的金额部分舍去(详见附图)。

2.转专业学生回原学院或原班级评选院级奖学金。上报学生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一律直接删去,不予补报。

3.评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绩点、班级排名、担任职务、获奖等情况均指2019-2020学年,评选中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在相应环节公示。


 

 201X级XX专业X班:经济与金融学院院级奖学金汇总表.xls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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