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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4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团委〔202011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团员青年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引导和激励全校团员青年为侨校+名校的建设目标贡献力量。接校团委通知,在五四期间开展2019-2020年度华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5

二、评选名额

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数按学院团委2019年度团情统计中团支部数的10%以内计算,校院两级先进团支部名额按1:1配比。学院共评选、推报4个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4个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

三、评选办法

(一)团支部自评

自评阶段为团支部工作材料自我审核。各团支部依据《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收集佐证材料,并认真填写《经济与金融学院团支部工作自评表》以及《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二)学院团委复审

学院团委将根据各团支部上交的自评表、佐证材料及支部奖励处分情况等材料,对各支部得分进行复核,筛选出得分最高的十个团支部,经学院团委最终审核,确认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与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

各团支部须于202042420:00前将本支部工作自评表和获奖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上交到组织部邮箱(hqujjtwzzb@163.com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测评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则上均需在2019-2020学年内(20199-20204月)。

2.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的,2020年度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至少达到二星级(含)团支部,并要求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上有记录。

 

附件:

1.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实施细则

2.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自评表

3.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0 4 23

 


附件1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实施细则

20204月修订)

序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的走内涵发展之路、特色兴校之路、人才强校之路,进一步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引导和激励全院广大青年团员树立“自尊、自立、自强、自律”的精神。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和校团委的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特制定本细则,以引导全院各团支部积极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一部分  组织建设(基础60分)

一、团支部的思想建设(13分)

1.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学一做等活动,并能结合团组织民主生活会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讨论,关注时事,能提供民主生活会的文字或图片记录,并上传到福建省智慧团建团务服务系统,以系统截图为准。此类主题教育活动(例如三会一课、团的活动)开展一次,即可得基本分2分,一次以上每增加一次,得0.5分。(3分)

2.响应福建省团委的号召,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协助创建星级团支部的工作,帮助各支部养成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相关记录及时更新等良好习惯。我院各支部参评星级团支部的星级,达标可得基本分2.5分,达标后每增加一星可得0.5分。(5分)

3.响应学院团委号召,结合团支部具体情况,能够有效开展2019-2020学年两次主题团日活动(云“团”聚·共战疫、云相望·守相助·共抗疫)。第一次主题团日活动(云“团”聚·共战疫)入选推文得5分,其余开展活动班级均可得3分。(5分)

二、团支部的组织建设(17分)

1.能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班级委员会,班委会健全,分工明确,与团支部委员会配合良好,并及时将换届结果上传到福建省智慧团建团务服务系统。(2分)

2.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的加分细则:一级负责人(校团委秘书长、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校学团联主席、校院艺术团团长,校社团第一负责人)加2.5分,二级负责人(校团委副秘书长,副主席、副团长)加2分,校院各部门部长(校团委各部门执行主任、各团属组织负责人)加1.5分,校院各部门副部长(校团委各部门主任助理)加1分。(5分)

说明:职务承认以主管单位的拟聘任发文为准,单人若担任多个职务以最高

分计算。任职情况以当学年任职的学生干部为准。

3.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得2分,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得1分,评为校级“向好向善青年”得1分;获得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得1分,院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得0.5分。(5分)(参考上一年度评奖评优情况)

4.团员比重占班级境内生人数80%以上,可得基本一分,每增加10%,可多得0.5分;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包括党员、预备党员)占团员比重达到10%,可得1分,之后每增加10%,加0.5分(5分)

三、团支部的学风纪律建设(30分)

1.出勤:积极配合学校、学院有关部门抓好考勤和课堂纪律,以学院监察

部的汇总分数为准,对各班进行评定。(30分)

2.团支部中有人员受校级处分,扣1分;受院级通报批评,扣0.5分。

3.根据数字团建中的团员名单,每学期按时缴交团费,各团支部中未缴交团费的团员,每人扣分0.1分。(党员和预备党员可不缴纳团费)

 

第二部分  素质育人(附加100*0.4=40分)

部门

活动名称

具体条例

组织建设

15分)

团干培训

本学年校级或院级团干培训“优秀”结业证书得1分,“良好”结业证书得0.5分。(2分)

团干部讲团课

团支部至少有两人参加,得基础分3分,每增加一人加0.5分。(4分);每有一人进入院级复赛加2分,进入校级评审加3分。(7分)

先进团支部

上一学年五四评优中,评为院级得1分,评为校级得2分(2分)

青年大学习

本学期青年大学习平均完成率90-100%4分,平均完成率80-90%3分,以此类推。(4分)

宣传

4分)

宣传媒体

1.个人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投稿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学院媒体上有投稿发表的,每篇加0.5分。

2.以班级或团支部名义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投稿发表,每篇加1分,学院媒体报道得0.5分。(4分)

心理活动

3分)

优秀心理保健员评比

校级优秀心理保健员,得2分;院级优秀心理保健员,得1分。(3分)

科创活动

22分)

 

科技创新

1.团支部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等科创活动,组织3项或3项以上作品参赛即得基础分2分。此外,每增加1项立项作品,加0.5分。需列明团队名称并附上立项证明。(4分)

2.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省级加2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需附奖状或主办单位发文等证明。(4分)

3.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互联网+项目),获国家级立项,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3分,省级立项加2分,校级立项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国家级加2,省级1分,校级0.5分。需附上教务处立项发文等证明.3分)

4.参加管理者挑战赛、金融精英挑战赛、互联网+创业大赛、三创赛等其他科创类赛事的,加分情况参照②(大挑加分细则)(3分)

5.参加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获得A档资助加2分,B档资助加1分。(2分)

6.参加“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得金银铜奖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2分,其他人所在班级加1分;优秀奖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分,其他人加0.5分。需附上奖状复印件等证明(2分)

7.团支部成员发表科研论文(包括调研报告),第一作者加1分,第二作者加0.5分。(2分)

8.支部成员获评“创业之星”,每人次加1分。(2分)

实践活动

25分)

社会实践

1.团支部能够按照学校学院要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组织3项或3项以上队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立项(团队负责人为本班团员即可),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项作品,加0.5分。(5分)

2.(1)在本学年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省级加2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3.5分)

(2)校级优秀团队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2分,院级优秀团队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校级加1分,院级0.5分。(2分)

(3)获得校级积极分子加1分,院级积极分子加0.5分;被评为院级寒假实习之星加0.5分;社会实践优秀论文每篇加0.5分。(2.5分)

3.(1)在上学年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3分,获得校级奖项加2分,获得院级奖项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获得省级奖项的加2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4分)

(2)校级暑假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5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2分)

(3)获得校级积极分子加1分,院级积极分子加0.5分;暑假社会实践优秀论文每篇加0.5分(2分)

(4)校级暑期优秀汇报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5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2分)

(5)暑假社会实践十佳微电影获得校级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5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获得校级奖项加1分,获得院级奖项0.5分。(2分)

志愿活动

17分)

志愿服务

1.有参加开学迎新活动、精准迎新活动、军训志愿活动、校运动志愿服务等志愿活动班级累积人数达到50人加9分,40人加7分,30人加5分,20人加3分,10人加1.9分)

2.获社会组织或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志愿者,加2;校级“十佳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加2分,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活动积极分子”,加1分。(3)

3.各支部参加学院3支服务队的总人数达3人加2分,每增加3名加1分。(3)

4.网络志愿者报名人数达15人得1分,15-20人得1.5分,20以上得2分。(2)

其他赛事

14分)

文体活动

 

说明:先进团支部评选更多地侧重于团支部建设与组织,可被承认加分的获奖项目,主办单位须为各级团委。获奖证书有团委公章的予以承认。科创、实践项目不重复加分。

1.校级及以上比赛(7分)

1)以团支部为单位报名的,支部获一等奖得2分,获二等奖得1.5分,获三等奖得1分。

2)团队报名的,以团队负责人所在支部为准,团队获一等奖得2分,获二等奖得1.5分,获三等奖得1分。团队其他成员所在团支部减0.5分计分。

3)个人报名的,获一等奖得2分,获二等奖得1.5分,获三等奖得1分。

2.院级比赛(7分)

1)以团支部为单位报名的,支部获一等奖得1.5分,获二等奖得1分,获三等奖得0.5分。

2)团队报名的,以团队负责人所在支部为准,团队获一等奖得1.5分,获二等奖得1分,获三等奖得0.5分。团队其他成员所在支部减0.5分计分。

3)个人报名的,获一等奖得1.5分,获二等奖得1分,获三等奖得0.5分。特别地,奖项从特等奖开始设置的,按序转换、递减。

备注:

1.附加分最后乘百分之四十,计入总分。

2.每条条例最后括号中的分数为此项最高得分。

附加分所有活动

特别地,各团支部需按以上顺序将材料整理好装订(在每个材料前写上对应的项目序号如一、(一)并填写活动主题、参与人数等相关的必要描述;对于有许多信息的材料,应自行适用于字体加粗或其他色笔将重要信息勾画出来,以便工作人员核查)并自行评分,按通知要求交至组织部邮箱。

以上需要提交的评选材料原则上只涉及当学年第一学期9月开学至第二学期4月期间团支部开展的相关活动;部分活动或评优评先本学年尚未开展的,则以上学年为参考,如: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有特殊说明的以条例说明的参考时间为准。

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的立项都需另附word文档,与其他证明一同上交。

如在评选前期校团委修订评选办法,与本条例有冲突的,以校团委最新发文为准。若有未尽事项请咨询学院团委组织部。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9423


内容

测 评 项 目 及 指 标

自评

审核

 

分 ︵

60

团支部的思想建设

13

1.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活动,并能结合团组织民主生活会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讨论,关注时事,能提供民主生活会的文字或图片记录,并上传到福建省智慧团建团务服务系统,以系统截图为准。此类主题教育活动(例如三会一课、团的活动)开展一次,即可得基本分 2 分,一次以上每增加一次,得 0.5 分。 3

 

 

2.响应福建省团委的号召,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协助创建星级团支部的工作,帮助各支部养成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相关记录及时更新等良好习惯。我院各支部参评星级团支部的星级,达标可得基本分2.5分,达标后每增加一星可得0.5分。(5分)

 

 

3.响应学院团委号召,结合团支部具体情况,能够有效开展2019-2020学年两次主题团日活动(云“团”聚·共战疫、云相望·守相助·共抗疫)。第一次主题团日活动(云“团”聚·共战疫)入选推文得5分,其余开展活动班级均可得3分。(5分)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团支部的组织建设

17

1.能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班级委员会,班委会健全,分工明确,与团支部委员会配合良好,并及时将换届结果上传到福建省智慧团建团务服务系统。(2分)

 

 

2.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的加分细则:一级负责人(校团委秘书长、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校学团联主席、校院艺术团团长,校社团第一负责人)加2.5分,二级负责人(校团委副秘书长,副主席、副团长)加2分,校院各部门部长(校团委各部门执行主任、各团属组织负责人)加1.5分,校院各部门副部长(校团委各部门主任助理)加1分。(5分)

说明:职务承认以主管单位的拟聘任发文为准,单人若担任多个职务以最高

分计算。任职情况以当学年任职的学生干部为准。

 

 

3.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得2分,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得1分,评为校级“向好向善青年”得1分;获得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得1分,院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得0.5分。(5分)(参考上一年度评奖评优情况)

 

 

4.团员比重占班级境内生人数80%以上,可得基本一分,每增加10%,可多得0.5分;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包括党员、预备党员)占团员比重达到10%,可得1分,之后每增加10%,加0.5分(5分)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团支部学风纪律建设

30

1.出勤:积极配合学校、学院有关部门抓好考勤和课堂纪律,以学院监察

部的汇总分数为准,对各班进行评定。(30分)

 

 

 

 

2.团支部中有人员受校级处分,扣 1 分;受院级通报批评,扣 0.5 分。

 

 

3.根据数字团建中的团员名单,每学期按时缴交团费,各团支部中未缴交团费的团员,   每人扣分 0.1 分。(党员和预备党员可不缴纳团费)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附件2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自评表

2019-2020学年)

 

 

素质育人  

附加

分 ︵

40

分︶

 

 

15

团干培训

本学年校级或院级团干培训优秀结业证书得 1 分,良好结业证书得 0.5 分。(2 分)

 

 

团干部讲团课

团支部至少有两人参加,得基础分3分,每增加一人加0.5分。(4分);每有一人进入院级复赛加2分,进入校级评审加3分。(7分)

 

 

先进团支部

上一学年五四评优中,评为院级得 1 分,评为校级得 2 分(2 分)

 

 

青年大学习

本学期青年大学习平均完成率90-100%4分,平均完成率80-90%3分,以此类推。(4分)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4

宣传媒体

1.个人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投稿发表的,每篇加   1 分;

在学院媒体上有投稿发表的,每篇加 0.5   分。

2.以班级或团支部名义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投稿发表, 每篇加 1 分,学院媒体报道得 0.5 分。(4 分)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3

优秀心理保健员评选

校级优秀心理保健员,得 2 分;院级优秀心理保健员,   得 1 分。(3 分)

 

 

自评得分

 

审核得

 

22

1.团支部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等科创活动,组织 3 项或 3 项以上作品参赛即得基础分 2 分。此外,每增加 1 项立项作品,加 0.5 分。需列明团队名称并附上立项证明。(4 分)

 

 

2.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 3 分,校级加 2 分,院级加 1   分;其他人所在班级省级加 2 分,校级加 1 分,院级加 0.5 分。需附奖状或主办单位发文等证明。(4 分)

 

 

3.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互联网+项目),获国家级立项,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 3 分,省级立项加 2 分,校级立项加1 分;其他人所在班级国家级加 2 ,省级 1 分,校级 0.5 分。需附上教务处立项发文等证明.3 分)

 

 

4.参加管理者挑战赛、金融精英挑战赛、互联网+创业大赛、三创赛等其他科创类赛事的,加分情况参照(大挑加分细则)(3分)

 

 

5.参加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获得   A 档资助加 2 分,B 档资助加 1 分。(2 分)

 

 

6.参加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得金银铜奖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 2 分,其他人所在班级加 1 分;优秀奖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 1 分,其他人加 0.5 分。需附上奖状复印件等证明(2 分)

 

 

7.团支部成员发表科研论文(包括调研报告),第一作者加 1 分,第二作者加 0.5 分。(2   分)

 

 

8.支部成员获评创业之星,每人次加 1 分。(2 分)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25

1.团支部能够按照学校学院要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组织3项或3项以上队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立项(团队负责人为本班团员即可),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项作品,加0.5分。(5分)

 

 

2.(1)在本学年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省级加2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3.5分)

 

 

 

(2)校级优秀团队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2分,院级优秀团队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校级加1分,院级0.5分。(2分)

 

 

(3)获得校级积极分子加1分,院级积极分子加0.5分;被评为院级寒假实习之星加0.5分;社会实践优秀论文每篇加0.5分。(2.5分)

 

 

3.(1)在上学年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3分,获得校级奖项加2分,获得院级奖项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获得省级奖项的加2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4分)

 

 

(2)校级暑假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5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2分)

 

 

(3)获得校级积极分子加1分,院级积极分子加0.5分;暑假社会实践优秀论文每篇加0.5分(2分)

 

 

(4)校级暑期优秀汇报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5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2分)

 

 

(5)暑假社会实践十佳微电影获得校级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5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获得校级奖项加1分,获得院级奖项0.5分。(2分)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17

1.有参加开学迎新活动、精准迎新活动、军训志愿活动、校运动志愿服务等志愿活动班级累积人数达到50人加9分,40人加7分,30人加5分,20人加3分,10人加1.9分)

 

 

2.获社会组织或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志愿者,加2;校级“十佳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加2分,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活动积极分子”,加1分。(3)

 

 

3.各支部参加学院3支服务队的总人数达3人加2分,每增加3名加1分。(3)

 

 

4.网络志愿者报名人数达15人得1分,15-20人得1.5分,20以上得2分。(2)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14

说明:先进团支部评选更多地侧重于团支部建设与组织,可被承认加分的获奖项目,主办单位须为各级团委。获奖证书有团委公章的予以承认。科创、实践项目不重复加分。

1.校级及以上比赛(7 分)

1)以团支部为单位报名的,支部获一等奖得 2 分,获二等奖得

1.5 分,获三等奖得 1 分。

2)团队报名的,以团队负责人所在支部为准,团队获一等奖得

2 分,获二等奖得 1.5 分,获三等奖得 1 分。团队其他成员所在支部减 0.5 分计分。

3)个人报名的,获一等奖得 2 分,获二等奖得 1.5 分,获三等奖得 1 分。

2.院级比赛(7 分)

(1)以团支部为单位报名的,支部获一等奖得   1.5 分,获二奖

1 分,获三等奖得 0.5 分。

(2)团队报名的,以团队负责人所在支部为准,团队获一等奖得

1.5 分,获二等奖得 1 分,获三等奖得 0.5 分。团队其他成员所在支部减 0.5 分计分。

3)个人报名的,获一等奖得 1.5 分,获二等奖得 1 分,获三等奖得 0.5 分。

特别地,奖项从特等奖开始设置的,按序转换、递减。

 

 

审核得分

 

审核得分

 

 

自评总分:           审核总分:

 

 

 

备注:

1.附加分最后乘百分之四十,计入总分。

2.每条条例最后括号中的分数为此项最高得分。

附加分所有活动

特别地,各团支部需按以上顺序将材料整理好装订(在每个材料前写上对应的项目序号如一、(一)并填写活动主题、参与人数等相关的必要描述;对于有许多信息的材料,应自行适用于字体加粗或其他色笔将重要信息勾画出来,以便工作人员核查)并自行评分,按通知要求交至组织部邮箱。

以上需要提交的评选材料原则上只涉及当学年第一学期9月开学至第二学期4月期间团支部开展的相关活动;部分活动或评优评先本学年尚未开展的,则以上学年为参考,如: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有特殊说明的以条例说明的参考时间为准。

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的立项都需另word表格说明,与其他证明一同上交。

如在评选前期校团委修订评选办法,与本条例有冲突的,以校团委最新发文为准。若有未尽事项请咨询学院团委组织部。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所有。

 


 

附件3

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支部名

 

支部书

 

班级人

 

支部团员

 

申报理由

及工作构

 

 

 

 

 

 

 

 

 

 

 

 

 

支部书记签名

                                   

       

学院团

   

 

 

 

 

 

                                     (盖     

                                            

 

 

 

注:各团支部需将此表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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