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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申请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等文件精神,拟于9-11月份开展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2.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普通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二、评选要求

1.认真填写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表,规范“专业”名称,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

2.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推荐名额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一年级研究生不参与学业一、二等奖学金评选,只参与普通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科研专利、科创活动、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成果。成果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评选条件及流程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等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本次研究生奖学金申请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者请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荣誉称号)”进行申请。特别注意,本次奖学金系统开放申请的时间为9月26日至9月28日,请及时填报,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五、说明

本次线上申报的为国家奖学金和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普通学业奖学金以及荣誉称号的评审参照后续通知。

附件:

1.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名额控制数(2023-2024学年)

 附件1.2024年经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额控制数.xls

2.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2.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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