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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5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4〕8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评审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本科生奖学金每生奖励6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每生奖励8000元、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每生奖励10000元;

2.我院拟推荐本科生7名,备选1名;硕士2名,备选1名;博士名额暂不限定,按需申报。

二、评审依据与范围

1.参照《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2018〕36号)有关规定执行。

2.除2024级新生外的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台湾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3.2024年度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申请资格。

1.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排名在本楼栋住宿生的后30%且低于98分。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具体条件:

(一)特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15%;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70%以上。

(二)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25%;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60%以上。

(三)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7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50%;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50%以上。

(四)三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0;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优先条件:

(一)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二)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

(三)学年内课程成绩均为及格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填写《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于9月29日中午12:00前提交培养单位。

2.学院审核。我院将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审核,按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经评议小组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者拟推荐名单报学校复核,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注意事项

请有意向参评的同学,于9月29日中午12:00前,将学生申请表(附件2)、推荐汇总表(附件3)等电子版文件压缩打包后,以“姓名+学号+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3236766976@qq.com(请使用境内邮箱,不可使用境外邮箱发送)。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4年9月25日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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