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高效、及时地做好 2024-2025 学年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24 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机构分别有: 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所辖各行(社),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所属各分支机构。其中,各机构办理流程可咨询相关经办银行。
已向相关机构申请 2024-2025 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请在2024年9月18日前登录“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生源地贷款确认 ”或“今日校园-服务-生源地贷款 ”进行信息填报,年级辅导员、 资助辅导员分别在系统进行审核。
二、福建省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福建省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办理银行不一,办理流程不同,已向相关机构申请 2024-2025 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办理确认一般分为两类:
1.纸质确认类
第一,生源地贷款银行已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如 《生源地贷款确认函》 、《高校确认表》等, 请各班级统一汇总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
第二,生源地贷款银行未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但 要求我校出具有关贷款学生的学校、专业、学费标准等信息 材料,如无特殊格式要求,请统一下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附件 1),学生填写个人信息, 学 院审核并盖学院党委公章后,统一汇总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2.网上确认类
生源地贷款银行要求高校进行网上确认,如省外国家开发银行、省外中国银行。属此类情况的,请贷款学生在2024年9月18日前登录“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生源地贷款确认 ”或“今日校园-服务-生源地贷款 ”进行信息填报,年级辅导员、 资助辅导员分别在系统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收齐相关材料后,须认真核对材料信息是否与学生情况相符、是否盖章齐全、高校账户是否正确(见附件3)等,其中申请学生须为在读学生, 已经办理退学、休学等情况的不符合申请助学贷款条件;同一个学生同一学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贷款, 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得重复申请。
2.请各班级于 9 月 20 日前报送《华侨大学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确认申请汇总表(纸质盖章类) 》(附件 2)以及需加盖学生资助中心印章的纸质材料(纸质确认类),其中纸质盖章类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enry@hqu.edu.cn,邮件名请备注“**班级生源地贷款表格”。
附件2:华侨大学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确认申请汇总表(纸质盖章类).xls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4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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