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业班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双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华大学〔2021〕18号)文件精神,决定于近期对“双困”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列入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并且由于身体、职业能力不足等原因,面临就业困难的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不列入补助对象。如有发现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补助的,将责令退回。
二、补助标准及评定名额
“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为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三、评定及发放方法
3 月 24 日-3 月 30 日,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困难补助进行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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