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复核2023-2024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部署,我院决定复核2023-2024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已获奖助学金学生的复核: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入学时评定的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基础上,对经济与金融学院2022-2023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参评学生名单(附件1)进行复核(温馨提示:表格中认定标准仅为原有标准,请以最终认定标准为主)。复核学生需在申请年度未受过违纪处分;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不低于98分。该类学生申请者,入学累计学习绩点不低于2.0的,下一学年继续享有原获准的奖助学金;入学累计学习绩点处于1.0-2.0之间的,减半发给原获准的奖助学金;入学累计学习绩点低于1.0的,取消其下一学年的专项奖助学金。

(二)新申请学生的审核:仅限未在2023-2024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参评名单内的华裔留学生。一年级申请者必须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皆合格,且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境内外生混合成班的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其他年级申请者单独成班的本科生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境内外生混合成班的本科生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

二、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时间

3月20日-3月23日。凡未按时提交复核或新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复核或新申请者均须填写《华侨大学境外学生奖助学金复核申请表》(附件2),请班主任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于3月23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请用压缩包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名为:中文姓名+学号+境外生专项奖助学金申请材料(一人一档,含申请表、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定邮箱:15678@hqu.edu.cn ,纸质版材料需要与电子版完全一致,并于3月24日下午5点前交到经管院办公室906。

2.学院初审。3月24日-3月30日,学院将根据复核标准,结合申请者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3.学校备案复核。学生处将充分依据学院的初审意见,结合整体申报情况进行备案复核,商有关部门后公示并确定复核结果。

联系电话:0595-22691338。

三、注意事项

1.转学院学生应向目前所在学院提交复核材料;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由学校统一认证,申请表中学生个人暂不填写;

3.附件1中序号,为本人序号,提交复核汇总表文件时,请勿随意修改序号

4.需纸质版成绩单的同学可前往经管904(教务室)打印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经济与金融学院2023-2024境外生专项奖助学金参评学生名单.xlsx

附件2:华侨大学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复核申请表.doc

附件3:华侨大学2023-2024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复核汇总表.xls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华大首页       华大60周年校庆网       华大图书馆       中国互联网中心       深度电商网       CEIC全球经济数据库       RESSET宏观数据库       电商学习论坛       华大教务处       学生管理系统       RESSET高频数据库       海丝文化电商虚拟仿真系统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地址:福建泉州华侨大学经管楼5楼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