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23 浏览次数: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好下学期期初准备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大研〔2016〕1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9年12月13日(第16周)结束,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7日(第17周-第18周)为考试复习或课程论文撰写时间,2019年12月30日到2020年1月10日(第19周-第20周)为期末考试时间。其中,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学生提交论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1月3日(第19周)

1.选修课

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第18周),各科考试在第18周本门课程上课时间内安排。

2.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等课程

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第19周-20周),各科考试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学生考试时务必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公共学位课

博士生英语:2019年12月31日  8:30-10:30  祖杭楼307

考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日程及考场须知详见附件。

二、成绩报送

为满足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的需要,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1.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华侨大学研究生考试卷(格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1.htm)。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的,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以“缺考”论处。《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5.htm)。

2.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的同学,请提醒授课老师于2020年1月9日前将试卷及成绩报送到经管501黄老师处。

、补(缓)考

1.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首次修读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其他类型研究生首次修读学位课程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程(含选修课)低于60分者,可参加补考。重修课程不得补考。补考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2.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重修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各培养单位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3.学生应在了解课程成绩是否合格和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后方可离校,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4.补(缓)考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缓)考时间、地点

博士生英语

泉州校区:2020年2月18日14:30-16:30,祖杭楼307

注意事项: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1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即14:40分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2)专业课(含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非学位课)

本学期专业课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或申请缓考的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安排补(缓)考。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需要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携带本人的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补(缓)考。不按时参加补(缓)考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5.补(缓)考成绩报送

补(缓)考成绩应于2020年2月28日(第2周)前录入系统。成绩报送要求同期末考试。

、课程重修

需办理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重修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重修办理程序:请登录https://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课程与成绩→重修申请,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重修。所有线上申请重修的学生,务必自行跟踪重修审批进度,确保审批流程按时完成,未经最终批准和备案的重修课程成绩将不予承认。

、课程免修

需办理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免修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免修办理程序:请登录https://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日常事项→免修课程申请,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免修,未经最终批准和备案的免修课程将不予承认。

、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凡由于培养单位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当前学期所选课程变动,需要更改个人培养计划的,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及时办理个人培养计划变更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因个人培养计划未及时变更而导致延误选课、不能录入成绩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从第3周开始,本学期所选课程均不能再作变动。选课后未按规定办理退选手续,而未坚持上课和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将以零分记入成绩表,需重修。

个人培养计划变更办理程序:请登录https://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维护,经导师、分管领导线上审批通过,于开学后两周内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报到注册

本学期于2020年1月13日开始放假,下学期2020年2月15日、16日报到注册2020年2月17日正式上课。

研究生(含获准延期的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的研究生,应事先向导师和培养单位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超过2周的,须经研究生院批准。按规定必须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每学年应当按1个学年的额度缴纳学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9年12月23日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华大首页       华大60周年校庆网       华大图书馆       中国互联网中心       深度电商网       CEIC全球经济数据库       RESSET宏观数据库       电商学习论坛       华大教务处       学生管理系统       RESSET高频数据库       海丝文化电商虚拟仿真系统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地址:福建泉州华侨大学经管楼5楼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