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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拟录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经济与金融学院 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次数:

经济与金融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院成立博士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及特聘教授组成,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一、时间安排

1. 报到时间:2017年4月17日(周一)

2. 复试(专业测试)时间:4月17日(周一)上午10:00经管806

3. 体检时间:自行到当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加盖医院公章后的体检报告提交给所在学院(体检表下载请点击http://yjszs.hqu.edu.cn/uploads/ssfsbg/tjb.pdf,也可于4月25日上午8:00校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二、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复试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全面考核博士生学术水平

1.招生计划:数量经济学计划招生7人,其中全日制4人(含2名硕博连读),非全日制3人;

2. 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不低于48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5分

3. 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报考专业

英语成绩

专业一成绩

专业二成绩

总分

备注

103857110200002

崔兴华

数量经济学

58

79

71

208

全日制

103857110200004

李气芳

数量经济学

57

68

71

196

非全日制

103857110200008

王倩

数量经济学

63

77

81

221

非全日制

103857110200011

徐贵雄

数量经济学

68

75

72

215

非全日制

103857110200013

宇超逸

数量经济学

69

74

74

217

全日制

4. 复试形式:面试(含专业基础知识,英语);

5.总成绩=复试成绩(百分制)*50%+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录取名次按总成绩排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录取。

三、录取基本条件

1.符合学院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学校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

四、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请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

1. 《2017年报考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点击下载);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 证书原件:A.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B.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C.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3.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 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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