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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拟录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经济与金融学院 发布时间:2016-04-28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院成立博士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及特聘教授组成,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一、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9:00-11:00经管905
2.复试(专业测试)时间:5月6日下午15:00经管806
3. 体检时间:5月6日上午8:00校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也可自行到当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所在学院(体检表下载请点击http://yjszs.hqu.edu.cn/uploads/ssfsbg/tjb.pdf)。
二、复试、拟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复试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全面考核博士生学术水平
1.招生计划:数量经济学计划招生6人;
2. 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不低于4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70分;
3. 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报考专业
英语成绩
专业一成绩
专业二成绩
总分
103856112000086
郑小琴
数量经济学
59
88
81
228
103856112000077
王烨
数量经济学
67
81
78
226
103856112000090
陈昌楠
数量经济学
49
89
87
225
103856112000080
林爱华
数量经济学
69
84
70
223
103856112000098
黄婷
数量经济学
52
82
88
222
103856112000091
吴贵华
数量经济学
50
70
63
183
4. 复试形式:面试(含专业基础知识,英语);
5. 实行差额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百分制)*50%+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录取名次按总成绩排定。
6.登陆我校研招网主页查看拟录取情况。
三、录取基本条件
1.符合学院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和两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学校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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