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2015年“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申报即日启动,本次申报面向全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人员,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高级别课题的准备。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项目申报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两种类别。
二、申报条件与资助额
1.申请者和参与者均应是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项目首席学者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取得博士学位;个人项目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取得博士学位;
2.个人项目申请者或团队项目首席学者,除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以外,无任何其他校内在研项目(包括华侨大学“侨办”项目、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培育计划专项资助项目、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海上丝绸之路”专项研究课题和“华侨华人研究”专项课题);
3.原则上个人项目不受理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教师或研究人员申报,团队项目不受此限制;
4.研究内容应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现实学术价值;
5.个人项目负责人、首席学者和参与者均不存在既往校内外课题执行不力的记录;
6.首席学者最多可以主持1项、参与1项,每个学者最多可参与2项;
7.个人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3万,团队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10-15万。
8.已入选“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百名优秀学者培育计划”的教学科研人员不能申报此项目。
三、评审与立项
“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采用社会科学研究处初审、同行专家评审方式。
1.社会科学研究处初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初审不合格,不予送审:
(1)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2)申请者不符合申报条件;
(3)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2.同行专家评审:社科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统一评审,根据申报项目的论证质量确定最终立项数。
四、实施与管理
1.“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
2.项目立项大约1年后,个人项目负责人和团队项目首席学者应提交中期检查表,社会科学研究处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研究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归属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获得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及成果报道等,均应单独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英文:Huaqiao University's Academic Project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本工程项目资助的成果参与项目结题、成果汇报、登记与宣传。
4.“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的资助金额分两期拨付,第一期拨付课题立项经费的60%,按期提交中期检查并获得审核通过的项目将拨付剩余经费。
5.经费使用办法按《华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实行)》《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结题要求
“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的结题要求如下:
1.个人项目负责人要求发表《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华大科〔2013〕7号文,以下同)规定的“二类A”档论文2篇(或“一类B”档论文1篇)。
2.首席学者要求发表符合《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二类A”档论文不少于2篇(或“一类B”档论文1篇)。
3.团队每个成员要求发表符合《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二类B”档论文不少于2篇(或“二类A”档论文1篇)。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申报参照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要求进行填写,提交的材料包含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十份)。《申请书》一律要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为8个A4版面。
各单位汇总后,需统一填写《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分开填写),审核盖章后送社会科学研究处。
请将相应的电子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2003Word文件格式)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社科处基地与重点建设科邮箱:skc_zh@hqu.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申请书和活页的填写请务必注意以下要求:
(一)《申请书》的填写
1.“封面”:申请书封面上的学科分类应根据《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组分类选择填写一个一级学科的中文名称(共23个一级学科,外加单列的艺术学、教育学),而不能填写代码,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类别填写规范,应与表1“数据表”一致。
2.第二页中的“课题负责人(签章)”,课题负责人须亲自签名。
3.请认真阅读第三页中的“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来填写第四页“数据表”,不能删除原表内容。
(1)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填写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填写二级学科名称,数据表的有关代码请查询《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请填写准确。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的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工作单位:应写到华侨大学××学院(研究院等)二级单位。
(2)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请参照上文的申报条件;注意“学位”的填写规范,如“硕士”或“博士”或“学士”;在读研究生的专业职称应填写“初级以下”,且学位应填写已获得的学位,不能填写“在读博士生”之类;工作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写到院所一级。
4.第五页中的“课题设计论证”:请严格参照提纲逐项撰写,论证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
5.第六页中的“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请按要求的提纲撰写,并注意表下方的“说明”要求。
6.“经费概算”:各栏经费开支科目,请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华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华大科〔2010〕3号)、《关于华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华大科〔2011〕4号)、《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华大财〔2015〕4号)的规定,提出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课题论证活页》的填写
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
3.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4.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
5.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6.《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请不要随意删除表格中的要求内容。
7.请认真阅读表后的“填写说明”,确保页面干净、整洁。
(三)《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中的文字,不要出现错字、漏字及句子不通顺等问题。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组织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和论证,并为申报者提供信誉保证和便利条件;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5年12月21日,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陈俊源,卢建华;联系电话:0592-6161800,0595-22693632。
附件:1.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申请书
2.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论证活页
3.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个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4.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
5.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