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进取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资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请继续做好后期资助项目的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其中,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由各单列学科规划办分别受理。
四、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为20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金额。
五、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各单位应鼓励和组织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国家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书面推荐。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六、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
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
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
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
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
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
(8)同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
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
七、具体申报程序:
1.申请人用计算机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确保信息完整无误。
(3)申报成果5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6份成果概
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
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
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
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所在高校名称及学科分类。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计划于4月、10月各集中通讯评审一
次,逾期报来的转入下次评审。
上半年申报的,须于3月6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送至社科处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12室或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112室,下同),相应电子
版发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_xm@hqu.edu.cn。
下半年申报的,须于9月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送至社科处,相应电子版发至
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_xm@hqu.edu.cn。
八、以少数民族文字成果申报者,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九、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申报或立项成果,对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附件:
5.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