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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关于申报国务院侨办2015-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4     发布人:金融系     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侨办2015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侨办要求,课题指南属内部文件,不能公开,欲申报侨办课题者请到各单位科研秘书处查阅《课题指南》

 

二、申报课题要求

 

1.创新性。申报课题的设计内容,应当着眼于侨务理论和侨务工作研究中的新领域、新趋势和尚待突破的难点。鼓励理论创新,开展具有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对策研究,有效弥补侨务研究的薄弱环节。

 

2.科学性。申报课题应遵循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体现侨务工作以人为本的观念、服务全局的观念、协调合作的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3.前沿性。课题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对本课题内容的研究情况,研究成果应建立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

 

4.实用性。课题研究要理论联系实际,应用对策类研究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解决侨务工作实际问题提出可操作性对策思路。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本届课题的立项、管理、验收、保密与出版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2.鼓励课题组牵头人通过整合力量,就申报大课题进行整体思路的研究,同时申请人也可在大课题范围内申报子课题。

 

3.请申报者认真阅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

 

4.每个课题组前两位成员(含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不得同时参与本届侨办其他课题的申请。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凡申报材料不实者,如获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取消课题负责人6年内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申报者认真填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简称《申请书》),于2015722日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_xm@hq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申请书

      2.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1-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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