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为鼓励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校决定评选2016-2017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3〕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报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
(1)奖学金: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附件1),根据《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向学生处等额报送推荐名单。
(2)助学金: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总人数的5%。
3.学校评审:经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同各班级做好通知,申请者于11月17日(周五)12:00前将各申请表(附件2)和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经管906林老师处,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794345206@qq.com。
附件1:2016—2017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16-2017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16—2017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荐汇总表.xls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