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经济与金融学院第十二届团委学生会委员的通知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学工〔2017〕3号
关于增补经济与金融学院
第十二届团委学生会委员的通知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于2016年6月召开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名委员。现经济与金融学院第十二届团委学生会已圆满完成2016-2017年度工作,且有14名2014级团委学生会委员即将离任,为了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在2015级、2016级学生中增补团委学生会委员若干,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增补委员的工作安排:
(一)报名工作
1. 即日起候选人登录学院学生工作网站,下载并填写《经济与金融学院第十二届团委学生会增补学生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表》(附件1)。
2. 5月21日20:00前将资格审查表提交至经管907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hqujjlwh@163.com。(联系人:陈俊池18396211372)
(二)资格审查
1.成立经济与金融学院第十二届团委学生会委员资格审查小组,小组成员由孙君芳、何源、魏利斌、林高财、朱柏林、黄丹婷、刘梦超、蔡秀诗、卢湘桂、陈俊池、刘阳绪、吴俊彦、曾华夏等13位成员组成,孙君芳担任组长。
2.内容为将报名应聘的情况进行汇总,结合实际,根据团委学生会委员任职基本条件及资格审查小组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
(三)名单公示
经济与金融学院第十二届团委学生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核并公示。
二、学生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在校全日制2015级或2016级本科学生。
2.曾担任过学校或学院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的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班委成员、团支委成员、部门干事(2016级);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工作热情较高。
3.思想素质过硬,了解自身,具有服务精神,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
4.勤奋学习,原则上入学至今平均绩点在2.8以上(境外生2.5以上)或班级前70%,或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70%,表现优异者可适当放宽,且无通报批评、处分等不良记录。
5.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7年5月17日
附件1: 经济与金融学院第十二届团委学生会增补学生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