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第四期菁英学堂学员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推进港澳台侨及留学生教育培养模式的改革,培养优秀港澳台侨及留学生,涵养境外校友资源。决定面向泉州校区各学院港澳台侨及留学生招收第四期菁英学堂学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2014级、2015级、2016级全日制港澳台侨及留学生本科生;
2.认同一个中国原则,热爱祖(籍)国;
3.无违规违纪处分,综合表现优秀,群众基础良好,在学习、生活和学生工作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入学以来平均学习绩点不低于2.5);
4.优先招收有学生干部经历、成绩优异、荣获校级以上各类奖项者。
二、招收程序
1.学生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学生请于2017年5月11日12:00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报名表。
2.学院推荐。请各学院根据招收条件,经鉴定排序后,于2017年5月15日15:00前将相关报名推荐材料提交学生处,并发送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至xscjwszx@hqu.edu.cn。
3.学校审定。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通过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确定学员预备名单后进行公示、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菁英学堂是我校港澳台侨及留学生教育培养创新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致力于成为我校优秀港澳台侨及留学生互相学习、共同成长,综合素质再提升的重要平台。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并根据招收条件,做好组织报名和推荐工作。
2.学校将在各类评奖评优、社会实践考察、对外交流等方面优先考虑菁英学堂学员,为学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良好的展现平台。
3.对于学习态度端正、工作表现积极、乐于服务奉献的优秀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学校保留直接招收的权限。
附件:
1.菁英学堂学员报名表 关于招收第四菁英学堂学员的通知.doc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