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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04-19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团委〔201715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在全院广大青年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华大团〔201342号)文件要求,学院团委决定于4月份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4月至5

二、评选名额

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数按学院团委2016年度团情统计中团支部数的10%以内计算,校院两级先进团支部名额按1:1.5配比。学院共评选、推报4个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6个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

三、评选办法

(一)初审

初审阶段为团支部工作材料审核。各团支部依据《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经济与金融学院团支部工作自评表》(附件2)。学院团委将根据各团支部上交的自评表、佐证材料及支部奖励处分情况等材料,对各支部得分进行复核,筛选出得分最高的十个团支部进入终审环节。

各团支部须于2017424日下午17:30前将本支部工作自评表和获奖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至经管907办公室。

(二)终审

终审阶段为入选团支部的年度工作汇报展示。现场汇报围绕支部组织建设、思想引领、文化宣传等工作内容展开,重点突出支部的特色活动。形式以PPT或视频展示为主,各支部可自行创新,时间限时为7分钟,超出规定时间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处理。

入围团支部须于2017430日前将汇报所需多媒体素材打包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hqujjtwzzb@163.com,文件夹以“XXXX班团支部多媒体材料”命名。

终审汇报会暂定于201752日下午1430在经管12楼多功能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评审总分=初审分数×80%+终审分数×20%

2.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的,2016年度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至少达到二星级(含)团支部,并要求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附件:

1.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实施细则

2.经济与金融学院团支部工作自评表

3.支部团员任职情况加分统计表

4.经济与金融学院2016年度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结果公示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7419


附件1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实施细则

20173月修订)

序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的走内涵发展之路、特色兴校之路、人才强校之路,进一步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引导和激励全院广大青年团员树立“自尊、自立、自强、自律”的精神。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和校团委的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特制定本细则,以引导全院各团支部积极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一部分  组织建设(基础60分)

一、团支部的思想建设(13分)

1.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两学一做等活动,并能结合团组织民主生活会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讨论,关注时事,能提供民主生活会的文字或图片记录,并上传到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以系统截图为准。此类主题教育活动(例如三会一课、团的活动)开展一次,即可得基本分2分,一次以上每增加一次,得0.5分。(3分)

2.响应福建省团委的号召,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协助创建星级团支部的工作,帮助各支部养成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相关记录及时更新等良好习惯。我院各支部参评星级团支部的星级,达标可得基本分2.5分,达标后每增加一星可得0.5分。(5分)

3.响应学院团委号召,结合团支部具体情况,能够有效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以当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立项情况,获得重点一类立项得5 分,重点二类得4分,一般项目得3分,自筹项目得2分。(5分)

二、团支部的组织建设(17分)

1.能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班级委员会,班委会健全,分工明确,与团支部委员会配合良好,并及时将换届结果上传到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2分)

2.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的加分细则:一级负责人(校团委秘书长、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学团联主席、艺术团团长,社团第一负责人)加2.5分,二级负责人(校团委副秘书长,副主席、副团长)加2分,各部门部长(校团委各部门执行主任、各团属组织负责人)加1.5分,各部门副部长(校团委各部门主任助理)加1分。(5分)

说明:职务承认以主管单位的拟聘任发文为准,单人若担任多个职务以最高

分计算。任职情况以当学年任职的学生干部为准。各支部制作表格以团支部统一

上交,表格详见附件一。

3.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得2分,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得1分,评为校级“向好向善青年”得1分;获得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得1分,院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得0.5分。(5分)(参考上一年度评奖评优情况)

4.团员比重占班级境内生人数80%以上,可得基本一分,每增加10%,可多得0.5分;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包括党员、预备党员)占团员比重达到10%,可得1分,之后每增加10%,加0.5分(5分)

三、团支部的学风纪律建设(30分)

(一)学风建设(25分)

1.学习风气浓厚,同学成绩良好。班级团员平均绩点3.0,即可得基础分10分,3.0以上每增加0.1,加1分。不足3.0的,每减少0.1,扣1分;不足0.1分,按四舍五入法计算。(15分)

说明:有境外生和群众的班级,需除去境外生和群众之后,再计算平均绩点。

2.教师评学得分是衡量支部学风的一个重要指标,各团支部响应学校、学员号召,加强支部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风。各支部教师评学得分以教务处公布的教师评学成绩的10%计算。(10分)

(二)纪律建设(5分)

1.出勤:积极配合学校、学院有关部门抓好考勤和课堂纪律,以学院监察

部的汇总名单为准,对各班进行评定分数。(5分)

1)升旗:班级团员升旗出勤率达100%3分;达95%且缺席者正规请假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参考当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出勤情况)

2)课堂:团支部中团员课堂缺勤,每人次扣0.1分。(参考当学年第一学期课堂出勤情况)

2.团支部中有人员受校级处分,扣1分;受院级通报批评,扣0.5分。

3.根据数字团建中的团员名单,每学期按时缴交团费,各团支部中未缴交团费的团员,每人扣分0.1分。(党员和预备党员可不缴纳团费)

第二部分 素质育人(附加100*0.4=40分)

活动名称

具体条例

部门对接

团干培训

本学年校级或院级团干培训“优秀”结业证书得1分,“良好”结业证书得0.5分。(2分)

团委组织部

12分)

清明祭扫

团支部应出席人员中有人员无故缺勤,每人次扣0.5分。

微团课

团支部至少有两人参加,得基础分2分,每增加一人加0.5分。(3分);每有一人进入院级复赛加2分,进入校级评审加3分。(5分)

先进团支部

上一学年五四评优中,评为院级得1分,评为校级得2分(2分)

宣传媒体

1.个人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投稿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学院媒体上有投稿发表的,每篇加0.5分。

2.以班级或团支部名义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投稿发表,每篇加1分,学院媒体报道得0.5分。(4分)

学通社

4分)

征文比赛

获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分,优秀奖得0.5分。(3分)

团委阳光服务中心(3分)

优秀心理保健员评比

校级优秀心理保健员,得2分;院级优秀心理保健员,得1分。(3分)

团委心理服务中心(3分)

 

科技创新

1.团支部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等科创活动,组织3项或3项以上作品参赛即得基础分2分。此外,每增加1项立项作品,加0.5分。需列明团队名称并附上立项证明。(4分)

2.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省级加2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需附奖状或主办单位发文等证明。(4分)

3.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互联网+项目),获国家级立项,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3分,省级立项加2分,校级立项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国家级加2,省级1分,校级0.5分。需附上教务处立项发文等证明.3分)

4.参加管理者挑战赛、金融精英挑战赛、互联网+创业大

赛、三创赛等其他科创类赛事的,加分情况情况参照②(大

挑加分细则)(3分)

5.参加康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获得A档资助加2分,B档资助加1分。(2分)

6.参加“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得金银铜奖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2分,其他人所在班级加1分;优秀奖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分,其他人加0.5分。需附上奖状复印件等证明(2分)

7.团支部成员发表科研论文(包括调研报告),第一作者加1分,第二作者加0.5分。(2分)

8.支部成员获评“创业之星”,每人次加1分。(2分)

 

团委科技创新中心

22分)

社会实践

1.团支部能够按照学校学院要求积极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组织3项或3项以上队伍参加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并立项,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1项作品,加0.5分。(3分)

2.支部获得学院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称号,得2

分。(2分)

3.(1)在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省级加2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3.5分)

(2)校级优秀团队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2分,院级优秀团队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校级加1分,院级0.5分。(2分)

(3)获得校级积极分子加1分,院级积极分子加0.5分;被评为院级寒假实习之星加0.5分;社会实践优秀论文每篇加0.5分。(2.5分)

4.(1)在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3分,获得校级奖项加2分,获得院级奖项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获得省级奖项的加2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4分)

(2)校级暑假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5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2分)

(3)获得校级积极分子加1分,院级积极分子加0.5分;暑假社会实践优秀论文每篇加0.5分(2分)

(4)校级暑期优秀汇报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5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2分)

(5)暑假社会实践十佳微电影获得校级奖项的第一负责人所在班级加1.5分,院级加1分;其他人所在班级获得校级奖项加1分,获得院级奖项0.5分。(2分)

团委社会实践中心

25分)

志愿服务

1.获得雷锋月优秀志愿班级,加2分。(2分)

2.团支部上缴的雷锋月心得和展板,根据院团委青协评级,一类加2分,二类加1分,三类加0.5分。(2分)

3.团支部能够积极组织同学参与雷锋月志愿者服务活动,团员参与数达到团员数的60%,加2分。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0.5分。(需提供团支部总人数、雷锋月活动中团员参与人数及比例的数据证明)(4分)

4.获社会组织或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志愿者,加2分;校级“十佳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加2分,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活动积极分子”,加1分。(3分)

5.各支部参加学院3支服务队的总人数达3人加2分,每增加3名加1分。(3分)

6.网络志愿者报名人数达15人得1分,15-20人得1.5分,20以上得2分。(2分)

7.数字团建系统中,义务星期六未发起任何活动的扣1分,发起3个及以上活动的加1分。(1分)

团委青年志愿者中心

17分)

文体活动

 

说明:先进团支部评选更多地侧重于团支部建设与组织,

可被承认加分的获奖项目,主办单位须为各级团委。获奖

证书有团委公章的予以承认。科创、实践项目不重复加分。

1.校级及以上比赛(7分)

1)以团支部为单位报名的,支部获一等奖得2分,获

二等奖得1.5分,获三等奖得1分。

2)团队报名的,以团队负责人所在支部为准,团队获

一等奖得2分,获二等奖得1.5分,获三等奖得1分。团队其他成员所在支部减0.5分计分。

3)个人报名的,获一等奖得2分,获二等奖得1.5分,

获三等奖得1分。

2.院级比赛(7分)

1)以团支部为单位报名的,支部获一等奖得1.5分,

获二等奖得1分,获三等奖得0.5分。

2)团队报名的,以团队负责人所在支部为准,团队获

一等奖得1.5分,获二等奖得1分,获三等奖得0.5分。

团队其他成员所在支部减0.5分计分。

3)个人报名的,获一等奖得1.5分,获二等奖得1分,

获三等奖得0.5分。

特别地,奖项从特等奖开始设置的,按序转换、递减。

各赛事

主办方

14分)

备注:

1.附加分最后乘百分之四十,计入总分。

2.每条条例最后括号中的分数为此项最高得分。

3.各团支部需要上缴的初审佐证材料为:

一、1.2

二、1.2.3.4

三、(一)1.(二)1.(1) (2) 3.

附加分所有活动

特别地,各团支部需按以上顺序将材料整理好装订(在每个材料前写上对应的项目序号如一、(一)并填写活动主题、参与人数等相关的必要描述;对于有许多信息的材料,应自行适用于荧光笔获其他色笔将重要信息勾画出来,以便工作人员核查)并自行评分(自评表需自行打印填写),按通知要求交至经管907

以上需要提交的评选材料原则上只涉及当学年第一学期9月开学至第二学期4月期间团支部开展的相关活动;部分活动或评优评先本学年尚未开展的,则以上学年为参考,如: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团日、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有特殊说明的以条例说明的参考时间为准。

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的1.项都需另附纸张列明,与其他证明一同上交。

如在评选前期校团委修订评选办法,与本条例有冲突的,以校团委最新发文为准。若有未尽事项请咨询学院团委组织部。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7411


附件2

经济与金融学院团支部工作自评表

团支部名称:

基础分(60分)

附加分(100分)

思想建设13分)

组织建设17分)

学风建设30分)

组织

活动

1

1

(一)学风建设

2

2

3

3

小计

4

(二)纪律建设

宣传

小计

出勤

阳光

1

心服

2

科创

处分

实践

团费

志愿

小计

文体

1

2

附加分总计(*40%

自评得分总计

审核总分: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附件3

支部团员任职情况加分统计表

填报支部:

姓名

部门

职位

加分值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附件4

经济与金融学院2016年度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

结果公示

福建省数字共青团2016年度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已经结束,现对上一年度工作中学院各支部评定情况进行公示。

五星团支部:

(无)

四星团支部(1个):

2014级经济学1班团支部

三星团支部(3个):

2015级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团支部、2015级经济学1班团支部、201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团支部

二星团支部(5个):

2014级经济学2班团支部、2015级国际经济与贸易2班团支部、2015级金融学2班团支部、2014级金融学2班团支部、2013级金融学1班团支部

一星团支部(12个):

2015级经济学2班团支部、2016级金融学全英团支部、2015级国际经济与贸易3班团支部、2015级电子商务1班团支部、2015级金融学1班团支部、2014级金融学1班团支部、2013级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团支部、201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3班团支部、201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2班团支部、2014级电子商务1班团支部、2013级金融学2班团支部、2013级国际经济与贸易3班团支部

达标团支部(11个):

2016级投资学1班团支部、2016级经济学1班团支部、2016级电子商务1班团支部、201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团支部、201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3班团支部、2014级投资学1班团支部、201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2班团支部、201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团支部、2016级金融学2班团支部、2016级金融学1班团支部、2015级投资学1班团支部

希望各团支部结合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工作要求,广泛开展支部建设自查和专项检查、整改,充分利用福建省数字共青团系统宣传支部活动,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在2017年度创建评选工作中参评更高星级。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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