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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核2014—2015学年境外生专项奖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孙君芳 发布时间:05-27 浏览次数:

 

专项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8月修订)》(下称《管理办法》)规定,拟于5月份复核2014-2015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审核通过者,下一学年继续享有原获准的奖助学金;审核未通过者,减半或取消其原获准的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已获奖学金学生的复核: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013-2014学年已获得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附后)进行复核。
2.新申请学生的审核:对于未获得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境外生,凡一年级申请者学习绩点在3.0以上,其他年级入学累计学习绩点在3.2以上(理工科类境外生学习绩点在3.0以上),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与学生活动,社区表现分合格者,可申请本年度的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获准资格为一年。
二、时间与程序
1.申请时间:
5月27日——6月6日。凡未按时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各班级及时告知《2014-2015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复核名单》中需复核信息的同学。
2.审核程序:
申请人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审核标准,填写“华侨大学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审核申请表”,并提供上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证明(加盖公章),与6月6日之前交到经管906办公室,评选结果经公示后于六月公布。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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