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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孙君芳 发布时间:03-28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启动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分3个级别
1.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5项,每个项目国家财政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
2.2016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2项,每个项目福建省财政支持建设经费0.5万元。
3.2016年华侨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项目不超过100项,每个项目学校支持建设经费不超过0.5万元。
上述各级别申报和评审互不交叉,即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只参评国家级,以此类推。
(二)申报条件
1.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一般要求非毕业班学生,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跨专业、组队申报和合作研究。但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项目研究原则上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一年半。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4.申请人可根据申请级别所对应的支持建设经费,填写“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5.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所在学院能提供良好的资源平台和条件。
(三)申报程序
1.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2.学院初评和答辩、排序并签署意见后向学校科技文化创新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推荐申报。
3.学校召开评审会,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分别评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3个级别的立项项目,合理安排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比例,理工类项目入围不低于40%。
4.国家级和福建省级立项项目须上报教育部高教司和福建省教育厅予以审核确认。
所有获准立项项目必须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按期结题。
二、申报材料
1.学生填写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须经学院评审并签署意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
《各班级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要分开填写)纸质材料1份以及电子版。
2.班级科创实践负责人统一将相关材料于2016年4月11日17:30至18:30送到经管907,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创邮箱jjkjcxzx@126.com。 联系人:魏红 17750021707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各班级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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