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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秋季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赴台湾交换学习的通知

作者:经济与金融学院 发布时间:2013-03-12 浏览次数:

 

研究20137
 

 

    关于2013年秋季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赴台湾交换学习的通知
各博士点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原大学签署的校际合作交流协议, 2013年我校将选派部分优秀博士研究生赴台湾中原大学、大同大学进行交换学习。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换学习学校基本情况及要求
1、接收学校及接收名额:台湾中原大学接收5名,台湾大同大学接收2名,详情请见:国际交流学院国际〔2013〕3号文《关于选拔201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的通知》中的《2013年秋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简况表》;
2、要求:① 交换学习半年(2013-2014第一学期),要求外语水平较高,免学费;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凡已发表三类期刊论文1篇或以上,并能在交流期间发表二类期刊论文1篇者,可凭论文原件获得食宿费、来往交通费等8000元人民币的补贴,未满足论文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补贴;在职博士研究生和未达本条所列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提供指标,不发放补贴;③ 在导师同意的前提下,可由导师科研课题经费补贴4000元人民币。
二、报名条件
1、优秀的在学博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包括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
2、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强,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4、经过家长同意。
5、保证按时返校。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26日16:00截止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2013年秋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及《2013年秋季学期申请赴台湾高校交流学生汇总表》(见附件),经导师、主管研究生院长签字并排序后,连同博士成绩单、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学术成果清单、学院推荐意见,一式2份,泉州校区交到杨思椿楼401室,厦门校区交到行政主楼1107室。电子版发送到yjsc@hqu.edu.cn。除此之外,还应提交研究课题名称和研究计划,并有中原大学指导专家的签名认可(可以是传真件)和本校导师的签名认可,本校导师的签署意见中还应包括是否同意从其科研课题经费中出资4000元人民币作为博士研究生在中原大学交流期间的生活费和交通费的补贴。
四、关于交流项目内容及其他要求:
1、申请人在中原大学期间的交流项目内容应是学术研究,而非课程学习。学术研究内容可以是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也可以结合博士研究生个人专业兴趣;博士研究生应对所选择的学术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基础,包括已学习必要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以保证在一个学期的交流期间内,可以有较高的起点,借助中原大学的资源开展较为深入的研究。
2、申请人需提前在所申请大学查询该校同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及研究方向,确认交流期间的学术研究内容的意向;并与对方专家联系,确定研究课题,制定研究计划。
3、申请人在完成交流项目返校后,应向研究生处提交在中原大学的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同时分别附上中原大学指导专家和本校导师签名的关于研究工作的学术评语。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和学术评语也是学校出资补贴博士研究生在中原大学生活费和交通费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0595-22692700(泉州校区);
0592-6161270(厦门校区)
国际交流学院:0595-22690701
本项目由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国际交流学院国际〔2013〕3号文《关于选拔201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的通知》及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2013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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