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2年度团的基层信息统计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团内基本信息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各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情况,校团委定于12月6日至12月20日进行2012年度团的基层信息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团委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今年的团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二、要注意统计数字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到数字确实、填报准确,及时上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团员统计工作。
三、本次数据统计可通过结转上年度数据、新增2012级新生团员数据,并就相关变动做出相应修改完成。
四、各团委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团员统计数据以光盘形式交至校团委。
★请各班班长、团支书将本班团员信息电子版填完之后在12月13日(本周四)上午之前发到793190300@qq.com邮箱。
附件:
1.具体常见问题解答
2.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3.各学院组织代码
4.共青团数据采集系统录入维护标准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具体常见问题解答
1、团支部需要统计那些团内信息?
答:团员、团干的个人具体信息,团组织信息。团员信息可以通过“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模板.xls”导入,但团组织信息需要各支部单独统计并向上级团委报送,再由上级团委在软件中对应的支部节点下进行录入。
2、各类统计数据应以那个时间点的数据为准?
答:本次进行的是2012年度的团内统计,统计信息应为截至2012年12月20日时全团的组织、团员、干部情况,不能以2012年度的中间状态进行统计。以年龄为准进行统计时,周岁的截止日期同样为2012年12月20日。如某学校2012年夏季毕业离校的团员,不再进行统计;也不能以当前(2012年11月份)的状态进行统计。
3、为什么要有组织代码?
答:每一个团组织都有自己唯一的组织代码,在登入采集系统前,都要输入本级团组织的完整代码,并确定初始密码。组织代码由上级团组织(校团委)编定。
4、如果不小心把组织代码弄错了怎么办?
答:运用软件进行数据录入时,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分配的组织代码进行录入,且必须是包含上级团组织代码的完整代码。如果不小心输错代码且已经按错误代码录入较多数据,首先要登入系统,主机对下属各团组织代码进行修改,然后对数据进行备份,最后重新安装软件,按照正确的组织代码登入并恢复数据。
5、在收集各项信息项时,对相关概念不明确时怎么办?
答:强烈建议阅读附件中的“信息录入维护标准”(附件4)。
6、团组织管理详细信息部分的各种数据怎么产生,直接汇总下级数据就可以了吗?
答:先汇总下级支部数据,在此基础上要对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明显错误,如有较大出入,可要求下级支部核查并重新报送。
7、团员总数要与收集到个人具体信息的团员数一致吗?
答:二者必须保持一致。
8、“团员数”概念如何界定?
答:“团员数”为本级团组织管理的团员总数,在计算时需统计普通团员、保留团籍的28周岁以下党员和28周岁以下团干部等人员,28周岁以上的团干部不纳入团员数统计。
9、“14—28周岁青年数”包括“团员数”吗?
答:包括。例如,某支部有70名14—28周岁青年,其中60名团员,那么青年数为70,团员数为60.
10、关于团干部、团员管理中,是否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
答:不是,只有软件中底色为黄色的项目和Excel信息采集模版中标红色的项目为必填项,在采集过程中,非必填项也要尽可能的采集完整。
11、统计过程中,要统计那些团干部信息?
答:在团的各级委员会中担任书记、副书记、委员职务的,在团的各级委员会的工作部门中任职的人员,都是团干部。班级团支部是一级正式组织,支部书记、支委均为团干部,需要在团干部列表中录入。团小组不是团的一级组织,本次统计中,不对团小组长信息进行录入。
12、如一名团干部在多个团组织中任职,则只录入相对主要的职务。
13、哪些团干部信息要在团员列表中重复录入?
答:对于28周岁以下的团干部,既要在团干部列表中录入,也要作为团员在团员列表中录入。
14、专职、兼职团干部如何区分?
答:专职团干部指该干部所占编制为本级团组织编制,且实际工作中主要从事团的工作,否则为兼职。各类在读学生团干部均为兼职团干部。
15、如果某些团员或团干部姓名中有生僻字,系统无法显示,该如何处理?
答:用对应的拼音代替。
16、学历指已经取得的学历吗?
答:是的。本科在读的团员学历应选“高中”。
17、使用信息采集模板电子表格应注意什么?
答:一、内部标红色的信息项为必填,不能空缺;二、不能对电子表格原有格式做任何修改,要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录入,否则信息无法导入;三、导入时要导入对应团支部下面;四、表格只能导入团员、团干部的个人信息,团组织信息等需要另外统计、上报。
18、信息采集模版中为什么没有性别、年龄?
答:二者可根据身份证号码自动生成。
附件2: 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注意:
1、以下问题是各支部在统计或录入信息时可能遇到的问题,也包含一些基本常识,请各位团干部认真阅读,高效率完成本次团情统计,并做好基本数据的备份,方便日后工作。
2、请各学院团委、各支部认真完成本次团情统计,并在指定日期内上报学院团委或校团委。
3、各学院团委需要统计一下信息:团员、团干的个人具体信息可运用“信息采集模板”收集;团组织信息需要单独统计,信息项如下图:
一、系统设置(可能需要重装软件):
软件安装前将系统时间统一设定为2013年1月1日。
二、数据录入标准:
1. 以下项目中,学院团委均以工商学院为例,团支部以2010级工商管理1班为例,团干部以张三为例,团员以李四为例。
2. 系统中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不再区分黄底、红字。
(一)团组织管理:
(按照团章规定,基层单位中有团员3人以上可成立团支部,并不一定每个班级都是一个团支部,如境外生班级不存在团支部,请删除相关信息)
1. 【团组织简称】录入该团组织规范简称。
示例:学院——“工商学院团委”;
团支部——“2010级工商1班”
2. 【团组织名称】录入该团组织全称。
示例:学院——“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团委”
团支部——“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09级工商管理1班团支部”
3. 【组织类别】(基层组织版)选择该团组织的类别,包括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联合团支部)。
4. 【单位所属行业类别】“103公立学校”。
5. 【本级团组织行政编制数】指由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本级团组织行政编制人员定额。
【行政编制实际配备数】指本级团组织根据行政编制配额,实际配备的占行政编制人员数量。
【本级团组织事业编制数】指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本级团组织事业编制人员定额。
【事业编制实际配备数】指本级团组织根据事业编制配额,实际配备的占事业编制人员数量。
示例:学院——只填【本级团组织事业编制数】和【事业编制实际配置数】,如果不清楚,请询问学院团委老师;
团支部——均为0。
6.组织详细信息:
【下辖团组织信息】不包括本级,“汇总统计下级信息”所得,但仍需仔细核查。
【团员数据信息】指本级团组织及以下的各级团组织的团员有关数据信息。“团员数”“14-28周岁青年数”“年度发展团员数”“年度团籍注册数”均为必填。
“申请入党团员数”指2012年(1月1日-12月20日)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数量;
“团员入党数”指2012年(1月1日-12月20日)发展入党的团员数量(确定为预备党员即可);
“经推优入党团员数”指2012年(1月1日-12月20日)发展入党的团员中,经由团组织按照一定程序向党组织推荐的数量;
“保留团籍的党员数”指已经成为党员,但仍保留团籍的团员数量;(未满28周岁的党员)
“超龄离团团员数”指2012年内(1月1日-12月20日)因超过28周岁而离团的团员数量;
“流出团员数”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活动的团员数量,一般指毕业生团员及转专业团员(不计入团员总数);
“流入团员数”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未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入就业或居住地团组织,但参加就业或居住地团组织活动的团员数量,一般指新生团员及转专业团员(不计入团员总数)。
(二)团干部管理:
(班级团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委员也属于团干部,也需要作为团干部进行录入)
1. 【年龄】录入身份证号后自动生成的为周岁,计算时间是安装软件时的系统时间。
2. 【是否专职团干部】占本级团组织编制的团干部;学生团干部均为“否”。
3. 【是否同级党委(支部)成员】与所在团组织同级的党组织(按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组织,均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录入过程中以实际情况为准)。
示例:学院——学院党委
团支部——班级党支部(以学院、班级实际情况为准)
4. 【全日制学历】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各级教育机构接受全日制正式教育;已经取得的学历,正在攻读的不算。
示例:学生团干部,一般为“普通高中”。
5. 【在职教育学历】学校在职员工以在职身份利用业余等时间参与学习;已经取得的学历,正在攻读的不算。
示例:学生团干部,一般没有在职教育学历,所以不填。
6. 联系方式需为真实信息。
(三)团员管理:
1. 【入党年月】录入按党章规定该团员入党(确立为预备党员)的日期,按公历录入,采用“年月”格式,如“200903”。
2. 【团员所在领域】选择该团员主要从业领域,学生团员选择“学校”。
3. 【是否在本县区从业】选择该团员是否主要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所处县区范围内从业;统一填“否”。
4. 其他信息项同“团干部管理”。
三、备注:
1. 所有统计信息应为截至2012年12月20日时本级团组织的组织、团员、干部情况,不能以2012年度的中间状态进行统计。以年龄为准进行统计时,周岁的截止日期同样为2012年12月20日。如某学校2012年夏季毕业离校的团员,不再进行统计;也不能以当前(2012年11月份)的状态进行统计。
2. 团组织管理详细信息部分的各种数据可通过“汇总下级支部数据”得到,但是,在此基础上要对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明显错误,如有较大出入,可要求下级支部核查并重新报送。
3. 关于团组织、团干部、团员管理中,所有项目均必填项。
4. 学历指已经取得的学历。
附件3: 各学院组织代码
华侨大学 |
000.013.110 |
华侨大学 |
000.013.110 |
经济与金融学院 |
000.013.110.0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00.013.110.013 |
工商管理学院 |
000.013.110.002 |
化工学院 |
000.013.110.014 |
旅游学院 |
000.013.110.003 |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
000.013.110.015 |
法学院 |
000.013.110.004 |
土木学院 |
000.013.110.016 |
文学院 |
000.013.110.005 |
建筑学院 |
000.013.110.017 |
外国语学院 |
000.013.110.006 |
音乐舞蹈学院 |
000.013.110.018 |
公共管理学院 |
000.013.110.007 |
华文学院 |
000.013.110.019 |
数学学院 |
000.013.110.008 |
厦门工学院 |
000.013.110.020 |
美术学院 |
000.013.110.009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000.013.110.021 |
体育学院 |
000.013.110.010 |
华人华侨研究所 |
000.013.110.022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00.013.110.011 |
工学院 |
000.013.110.02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00.013.110.012 |
|
|
附件4: 共青团数据采集系统录入维护标准
注:该系统分领导机关版和基层团组织版,不同版本、不同类型的团组织在具体信息项设置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已在各个对应信息项后注明。
一、团组织信息录入维护标准
1.组织基本信息
【团组织机构代码】录入该团组织被赋予的代码,为层次型结构编码,每3位为一层,每一层表示一级团组织,每个团组织编码由上一级团组织编定。如团中央组织部为团省(区、市)委、中央直属机关团工委等编定代码,团省(区、市)委组织部为团市(地、州)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等编定代码,省直机关团工委为省直机关各单位团委编定代码,等。
某团省委 |
001 |
012 |
←———— |
由团中央组织部编定 |
|||
某团市委 |
001 |
012 |
005 |
←———— |
由其所在省(区、市)团委组织部编定 |
||
某团县委 |
001 |
012 |
005 |
013 |
←—— |
由其所在市(地、州)团委组织部编定 |
|
某乡镇团委 |
001 |
012 |
005 |
013 |
002 |
← |
由其所在县(市、区)团委组织部编定 |
【团组织简称】录入该团组织规范简称,不多于25个汉字。
【团组织名称】录入该团组织全称,不多于50个汉字。
【所处层级】(领导机关版)选择领导机关所处层级,包括团中央、省级团委(含中央直属团工委)、地市级团委(含省级直属团工委)、县级团委(含市级直属团工委,以及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下辖县、市、区团委)。
【组织类别】(基层组织版)选择该团组织的类别,包括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联合团支部)。
【单位所属行业类别】(基层团组织版)选择该团组织所在单位(辖区)的所属行业类别,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都须填写,非法人单位的“所属行业类别”随其上一级法人单位填写。
“101党政机关”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部门、机关和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部门、机关以及其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部分被授有一定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
“102事业单位(不含公立学校)”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具体包括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团及国有企业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以及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和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下属事业单位。
“103公立学校”指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各类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及其他教育的组织机构。
“104国有经济控制企业”指资产归国家全部所有或控制,从事生产、流通与服务等经济活动的营利性组织。
“105集体经济控制企业”指资产归公民集体全部所有或控制,从事生产、流通与服务等经济活动的营利性组织。
“106非公有经济控制企业”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归外商、港澳台商全部所有或控制,从事生产、流通与服务等经济活动的营利性组织。
“107新社会组织(不含民办学校)”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民办学校)、社会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其中(1)社会团体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不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侨联、作协、法学会、对外友协、残联、工商联、中国红十字会等。(2)基金会指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在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登记证书,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4)社会中介组织指介于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个人相互之间,从事协调、评价、联系等专业性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5)社区活动团队指以社区群众为主,因文化知识、兴趣爱好、强身健体等不同需求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没有经过社团管理部门登记,但在街道社区有关部门备案的群众性组织。
“108民办学校”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从事各类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及其他教育的组织机构。
“109军队、武警”指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等国家武装力量序列的各类组织。
“110城市社区(居委会)”指城市街道、镇、乡、苏木在非农业人口的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辖区。包括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111建制村(农村社区)”指城市街道、镇、乡、苏木以及其他(如国有农场)在农业人口居住地区设立的村民委员会辖区和农村社区辖区。
“112其他”指不在上述之列的其他类型组织。
【本级团组织行政编制数】指由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本级团组织行政编制人员定额。
【行政编制实际配备数】指本级团组织根据行政编制配额,实际配备的占行政编制人员数量。
【本级团组织事业编制数】指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本级团组织事业编制人员定额。
【事业编制实际配备数】指本级团组织根据事业编制配额,实际配备的占事业编制人员数量。
【本级团组织班子职数】指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本级团委领导班子职位定额。
【团委班子实际配备数】指本级团委根据班子职数,实际配备的班子人员数量。
【直属单位数】(领导机关版)指直属本级团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的数量。
【当年本机关财政拨付工作经费(元)】(领导机关版)指财政部门为本级团委机关拨付的年度工作经费数额。
2.组织详细信息
【所辖范围建团信息】由团的各级领导机关、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填写。包括本级团组织所辖地区或系统内,各类单位应建团、已建团、团员数、14-28周岁青年数信息。其中“应建团单位数”是指在所辖地区或系统范围内,符合建团条件(团员3人以上)的单位数量。
【下辖团组织信息】指根据组织隶属关系,本级团组织以下的各级、各类团组织数量,以及这些团组织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班子职数汇总信息。
【团员数据信息】指本级团组织及以下的各级团组织的团员有关数据信息。其中“申请入党团员数”指截止本年底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数量;“团员入党数”指本年度发展入党的团员数量;“经推优入党团员数”指本年度发展入党的团员中,经由团组织按照一定程序向党组织推荐的数量;“保留团籍的党员数”指已经成为党员,但仍保留团籍的团员数量;“超龄离团团员数”指本年度内因超过28周岁而离团的团员数量;“流出团员数”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活动的团员数量;“流入团员数”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未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入就业或居住地团组织,但参加就业或居住地团组织活动的团员数量。
二、团干部信息录入维护标准
【姓名】录入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在使用的团干部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姓名简拼】该团干部姓名拼音的首字母,录入姓名后自动生成。
【身份证号】录入该团干部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身份证号码。
【性别】选择该团干部的性别,录入身份证号后可自动生成。
【民族】选择该团干部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出生日期】录入该团干部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并经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确认的出生年月日,按公历录入,采用“年月日”格式,8位数字连写,如“19811120”,表示1981年11月20日,录入身份证号后可自动生成。
【年龄】填表时该团干部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录入身份证号后可自动生成。
【是否专职团干部】(基层组织版)选择该团干部是否专职团干部。专职团干部指该干部所占编制为本级团组织编制,且实际工作中主要从事团的工作。
【政治面貌】选择该团干部的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年龄超过28周岁且不是党员的团干部选择共青团员。
【是否同级党委(支部)成员】选择该团干部是否担任同级党委(支部)的党委(支部)委员、候补委员。
【职务级别】(领导机关版)选择该团干部现任职务的级别,包括局级及以上、处级、科级、科级以下。
【团内现任职务】选择该团干部在同级团的委员会内的现任职务。
【任现职年月】录入由具有法定管理权限的机关签发的文件确定的该团干部任现职日期或由会议决定该团干部任现职的日期,按公历录入,采用“年月”格式,6位数字连写,如“200611”,表示2006年11月。
【任现职方式】(基层组织版)选择该团干部任现职的方式,包括选举产生和组织任命。其中“选举产生”指通过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投票,经多数通过后确定干部任职的方式;“组织任命”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通过委任、考任、聘任等形式确定干部任职的方式。
【全日制学历】选择该团干部在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全日制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习经历名称,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填写,正在攻读的学历不填写。
【全日制学校】选择为该团干部颁发全日制教育学历证书的教育机构名称。
【在职教育学历】选择该团干部在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在职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习经历名称,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填写,正在攻读的学历不填写。
【在职教育学校】选择该团干部获得在职教育学历的教育机构名称。
【固定电话】录入该团干部的固定电话,不多于50位半角字符。
【移动电话】录入该团干部的移动电话,不多于11位半角数字。
【电子邮箱】录入该团干部的电子邮箱,按电子邮箱标准格式填写。
三、团员信息录入维护标准
【姓名】录入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在使用的团员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姓名简拼】该团员姓名拼音的首字母,录入姓名后自动生成。
【身份证号】录入该团员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身份证号码。
【性别】选择该团员的性别,录入身份证号后可自动生成。
【民族】选择该团员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出生日期】录入该团员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出生年月日,按公历录入,采用“年月日”格式,8位数字连写,如“19840101”,表示1984年1月1日,录入身份证号后可自动生成。
【年龄】填表时该团员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录入身份证号后可自动生成。
【政治面貌】选择该团员的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已经入党的团员选择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入党年月】录入按党章规定该团员入党的日期,按公历录入,采用“年月”格式,6位数字连写,如“200611”,表示2006年11月。
【入团年月】录入按团章规定该团员入团的日期(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按公历录入,采用“年月”格式,6位数字连写,如“200611”,表示2006年11月。
【全日制学历】选择该团员在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全日制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习经历名称,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填写,正在攻读的学历不填写。
【团员所在领域】选择该团员主要从业领域,学生团员选择“学校”,无业人员或从业领域不在候选范围之内的选择“其他”。
【是否在本县区从业】选择该团员是否主要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所处县区范围内从业。
【固定电话】录入该团员的固定电话,不多于50位半角字符。
【移动电话】录入该团员的移动电话,限11位半角数字。
【电子邮箱】录入该团员的电子邮箱,按电子邮箱标准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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