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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作者:经济与金融学院 发布时间:2011-04-29 浏览次数: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112

关于举办第十届“挑战杯”

华侨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高等学校的素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努力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在成功举办了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校团委、科研处、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工商管理学院决定继续共同举办第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口号

拼搏磨砺人才 创业赢得未来

二、赛程安排

1、启动和报名阶段(425日—54)

(竞赛启动):出台文件,制定宣传方案,制作相关表格,组织包装项目征集活动。

(宣传推介):宣传工作安排,完善专门网站,邀请专家在两个校区介绍创业计划竞赛,组织学生更深入地了解创业计划竞赛。

(报名表和作品递交):4月下旬—5月下旬

个人报名(须带有项目)截止时间截止:430日。

参赛团队报名截止时间:54日。

初赛创业计划书提交截止时间:527-5月29

报名地点:华园大道报名点(泉州校区)、食堂前广场(厦门校区)。同时接受学院集体报名,集体报名地点:泉州校区工商学院团委办公室(经管楼702)、厦门校区校团委办公室(行政研发大楼612办公室)。

递交地点:泉州校区工商学院团委办公室(经管办公楼702室)、厦门校区校团委办公室(行政研发大楼612室)。

初赛创业计划书要求:提交一份创业计划提纲,提纲内容可参考团委主页“创业计划书撰写指南”。

2、初赛阶段(6月中上旬)

初赛评审: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参赛团队递交的作品进行审核,筛选确定进入复赛团队名单。(备注:初赛各团队最多只能找一名指导老师,且这个指导老师学校不给予工作量补贴,复赛后才开始计算)。

复赛培训:召集复赛选手介绍赛事的流程和时间规划。介绍“创业计划竞赛选修课”及创业暑假培训的注意事项,并进行答疑。

3、创业团队培训和完善阶段(7月下旬)

开设创业计划竞赛选修课:本学期放假后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对进入复赛的创业团队成员进行系统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并能完成一份完整商业计划书参加复赛者给予2个学分,详情请看附件:《华侨大学创业计划竞赛选修课实施办法》。

团队完善:配备指导老师,对参赛团队成员进行调整补充。

4、创业计划书撰写阶段(7月下旬-9月中旬)

参赛创业团队进行市场调研,完成创业计划书。

5、复赛阶段(9月下旬)

参赛团队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创业计划书;组委会在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集中书面评审讨论后公布复赛结果,并提出完善意见,参赛团队补充调研,完善作品。

6、决赛阶段(11)

对决赛进行答辩专门培训,决赛期间,邀请各新闻媒体、企业界人士参加决赛公开答辩,确定优胜队伍并给予奖励;与企业联系,为参赛获奖作品的市场化转让提供帮助。

三、参赛办法

1、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高职学生)

2、组队:由学生自主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团队,团队人数限制为4-8人。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院组队。为保证创业计划书写作的完整、具体和深入,一般要求竞赛团队中要有管理、经济、法律、电脑、财务和项目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

3、参与:参与的团队,可结合自身的实际,选择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作为参赛项目。竞赛组委会不负责提供包装项目,各参赛小组需自寻找项目来源。获取参赛项目的途径:①学生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产品、个人创意或服务;②教师或科研单位、企业的产品或技术与服务;③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后两者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进行。

4、奖励:

①大赛设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给予获奖者证书和奖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鼓励。

②为更好地推动第十届创业计划竞赛的成功举办,激励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各学院团委此次的组织工作将被列入“华侨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考评范畴(详见“华侨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办法”)。

四、有关要求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高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举办创业计划竞赛的意义,切实做好本次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发动本学院同学踊跃参与,确保参赛学生人数。

2、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指导。要鼓励学生跨学院组队,动员本单位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学生参赛团队,动员高年级学生(包括研究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帮助参赛学生各展其能、发挥专长,建立优势互补、知识技能比较完善的创业团队。

3、本次竞赛实行承诺制,各参赛团队及成员应遵守相关承诺及管理办法,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4、为了使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团委应认真指导参赛团队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报送作品。具体格式要求请上网查阅、参阅“竞赛手册”或直接到工商学院团委办公室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595-22692712

4、本届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工商管理学院团委承担。

附件1:华侨大学第十届创业计划竞赛报名材料封面

附件2:华侨大学第十届创业计划竞赛团队参赛报名表

附件3:华侨大学第十届创业计划竞赛个人报名表

附件4:华侨大学第十届创业计划竞赛参赛承诺书

附件5:华侨大学创业计划竞赛选修课实施办法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华 侨大 学 科 研 处

华 侨大 学 学 生 处

华 侨大 学 教 务 处

华 侨大 学 研究生处

华侨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团省委学校部,校领导,党委各部(室)、各学院党总支,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2010 428日印发 共印50

附件1第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创业计划竞赛报名材料封面(共1页)

编号:

第 十 届“挑 战 杯”

华侨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参 赛 报 名 材 料 封 面

商业构想(作品)名称: __________

参赛小组名称: _________

作品内容简介: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第一联络人:

姓名: ___ 学院、专业和年级: ________

最佳联络方式: 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

其他联系方式: ________

第二联络人:

姓名: ___ 院系、专业和年级: ________

最佳联络方式: __________

竞赛组委会

20114

附件2第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报名表(共3页)

编号:

第十届“挑 战 杯”

华侨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团队参赛报名表

称:

参赛小组名称:

别: A、产品

B、服务

C、其他

竞赛组委会

20114

创业构想

(作品)名称

参赛小组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所在院系/年级/专业

特长和小组分工

作品所属领

A、产品

B、服务:①专有技术服务□ ②信息技术服务□ ③其他服务□

C、其他

专有产品(技术)来源

A、我校科研成果

B、学生科研成果

C、其他

专家(学者或企业家)推荐意见

章:

学院团委(参赛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盖 章)

3

附件3第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创业计划竞赛个人报名表(共1页)

第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创业计划竞赛

个 人 参 赛 报 名 表

出生年月

院系年级

联系电话

特长和优势

自带项目

有□ 无□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创业团队中你最想担任的角

担任该角色的社会实践经历和条件

社会任职

曾获得奖

学院团委推荐意见

(盖 章)


附件4第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创业计划竞赛参赛承诺书

编号:

第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承诺书

校团委:

我们是 第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团队 ,我们的参赛项目《 》。按照赛程安排,本小组将于 月就本小组的“创业计划”项目开展市场调研。值此,本小组向校团委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积极参加校团委组办的各类创业竞赛指导讲座,不迟到早退;

2、认真完成全程竞赛各单元,不中途退出比赛或做出其它有损团队和创业计划竞赛的行为;

3、制定详细的市场调研计划,并按照市场调研计划开展市场调研,完成创业计划报告书;

4、承诺在调研结束后,按照竞赛要求,于 日前上报完整的书面和电子版创业计划书。

承诺人(小组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宿舍:

家庭:

签字时间:

附件5: 华侨大学创业计划竞赛选修课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我校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为推进“挑战杯”华侨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发展,系统培训参赛同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特此开设“华侨大学创业计划竞赛选修课”,现将课程组织实施的办法规范如下:

第一条 课程选修对象:已申报参加当年度的“挑战杯”华侨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生)。每年选修人数不超过150人。

第二条 教学计划:纳入校选修课开课计划,由工商管理学院结合创业计划竞赛所需专业知识情况,组织相关专业老师以讲座形式集中时间授课。

第三条 学分计算:2个学分。该学分可冲抵校创新实践学分或校公共选修课学分。获得学分学生名单由校团委和工商管理学院根据学生参赛和上课考勤情况报送教务处。其中申请冲抵校公共选修课学分的学生要缴纳相应学费,其上网选课程序由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完成。

第四条 授课时间:不少于36学时,具体授课时间根据创业计划竞赛进程安排而定。

第五条 学分计算时间:该学分计入授课时间所在学期(如授课在寒暑假则学分算入紧接下去的这一学期)。

第六条 任课教师课酬金:按校选修课上课方式计酬。

第七条 教务处负责创业计划竞赛选修课程的选课确认和成绩管理。定期对学分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或剽窃行为,将视为考试作弊,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校团委、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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