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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第七次代表大会暨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经济与金融学院 发布时间:2011-05-24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团委〔201111


关于召开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第七次代表大会暨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班级: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经请示学院党总支、校团委同意,经济与金融学院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611日下午(星期六)1400在经管大楼十二层多功能厅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并通过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第五届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第七届团委委员(团委会由15名委员组成,设常委9名,团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学生副书记2名)由新一届团委委员选举产生);

5.选举产生经济与金融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1名;

6.选举产生经济与金融学院第六届学生自律会主任1名。

二、 代表的产生

(一)团员代表的产生

1.各支部按本支部团员数5%经民主选举产生团员代表;

2.团代会代表必须具有团员身份。

(二)学生代表的产生

1.团员学生代表:各支部选举产生的团员代表同时具有学代会代表身份;

2.非团员学生代表:按境内生中非团员人数的5%选举产生(我院各班无此对象);

3.境外生代表:各班按本班境外生人数的8%选举产生(选举出的境外学生代表数不足1名的按1名算)。

(三)各班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括弧中为各班团员代表、非团员代表以及境外生代表

团员代表、学生代表要充分体现代表性,学习绩点在3.0(境内生)或2.5(境外生)以上,无挂科,社区表现分98分以上,无处分记录。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小组,各班级选举一名代表小组组长。代表小组组长将团员代表、学生代表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1531日上午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经管506)团委秘书值班处。

三、经济与金融学院团委委员候选人、学生会主席候选人、自律会主任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各班级按照《经济与金融学院团委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核办法》、《经济与金融学院学生会主席候选人资格审核办法》、《经济与金融学院自律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审核办法》组织好经济与金融学院团委委员候选人、学生会主席候选人、自律会主任候选人的报名工作;

2.候选人将报名表于2011531日上午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经管506)团委秘书值班处,逾期不候;

3.经济与金融学院第六届团委会讨论确定第七届团委委员正式候选人,第六届学生会讨论确定第七届学生会主席正式候选人,第五届自律会讨论确定第六届自律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附件:1.学生代表班级名额分配表

2.团员代表、学生代表汇总表

3.经济与金融学院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自律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审核办法

4.团委委员候选人报名表

5.学生会主席候选人报名表

6.自律会主任候选人报名表

附件详见学院主页资源下载栏内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O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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