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19〕 12号
关于开展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 号)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
和团籍注册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三会两制一课”是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强化团员意识,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
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对于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让广大团员青年接受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锻炼,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强化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发挥模范带头示范作用,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团的先进性。
二、参加对象
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全体团员。
三、工作内容
1.团员教育评议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
(2)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四、工作安排
各阶段具体的工作程序和安排请参照《华侨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籍注册制度,是“三会两制一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大抓基层、提升基层组织力、规范基层团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意识,认真部署,规范实施。
2.各级团组织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
3.各级团组织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上述工作,严禁营私舞弊,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4.支部内每一位团员都要参加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由支部最终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团员。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hqujjtwzzb@163. com,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经管906
附件:
1.华侨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办法
2.华侨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实施细则
3.华侨大学团员教育评议表
4.华侨大学团支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小组设置安排表
5.华侨大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报表
6.华侨大学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表
7.华侨大学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优秀等次团员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3日
附件1: 华侨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办法(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为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规范团的工作程序,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客观地总结和评价每名团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增强团员意识和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章 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的参与对象
第一条 参与对象为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全体团员。
第二章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二条 根据我校工作实际,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份进行,对每位团员过去一年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
第三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第四条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第五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 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第七条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 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第八条 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作为校、院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依据。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第九条 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第十条 各学院需建立团员教育评议档案,每年的团员教育评议结束后,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第三章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团籍注册工作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
第十二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十三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第十四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基层团委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第十五条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 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第十六条 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流动团员团籍管理工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并参加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
第十七条 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第十八条 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上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九条 本工作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华侨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1.团小组会评议:
(1)团员自评:组内每名团员宣读自己的小结,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
(2)团员互评:团员自评后,团小组内团员进行互相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结合日常表现综合打分,以小组所有团员打分的平均数作为每名团员的互评分数,互评分数当场核算,并填写在附件3的“团员互评栏”;
(3)各小组评议结果产生的优秀等次团员应控制在小组团员人数的40%以内;
(4)组长负责填写附件3的“团小组意见栏”并将本组团员教育评议表上交至支部大会。
(5)各团小组可同时开展教育评议。
2.支部大会测评投票:
以支部为单位对团小组推荐的优秀等次团员进行测评投票,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且赞成票超过到会团员的半数为有效,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并将结果上交至支部委员会。
3.支部委员会评议:
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将评议结果填写在附件3的“团支部意见栏”,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支委会在团支部书记的组织下,填写好《华侨大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报表》(附件5)。
为指导本阶段评议各个环节的规范实施,校团委委员、各团委负责人将全程参与和旁听1个团支部的教育评议活动,其他支部需邀请非本支部团干部参与旁听并填写意见(具体人员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负责人应及时联系旁听人员参会。
1.各团支部将评议结果于4月18日16:30—17:30于经管906将以下材料上报学院团委审核,并将电子版材料于4月18日17:30前打包发送至hqujjtwzzb@163.com:
(1)《华侨大学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3);
(2)《华侨大学团支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小组设置安排表》(附件4);
(3)《华侨大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报表》(附件5)。
(4)《华侨大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报表》(附件5);
(5)《华侨大学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表》(附件6);
华侨大学
团员教育评议表
姓 名
学 院
团 支 部
填表时间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制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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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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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学年下学期 绩点及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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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学年上学期 绩点及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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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表现分 (截至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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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表现分是否合格(不低于9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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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何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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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参加 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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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分数 |
个人自评 |
团员互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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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
思想积极向上、关心时事、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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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交纳团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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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团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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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团校学习或党校学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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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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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支部推优,无推优班级以民意测评为准(每缺席一次扣1分,请假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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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
学习态度端正、出勤表现良好(每缺席一次扣1分,请假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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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按18-19学年上学期绩点×3计算)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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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
担任学校、学院或班委学生干部(按表现情况评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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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参加一次(项)以上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科技创新活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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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获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院级 “优秀团干(团员)”、“三好学生”等称号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 2.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学术或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奖按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院级等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 3.获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院级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先进个人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 4.积极参加义务献血等活动(最高2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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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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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小 结 自我小结应包括以下内容:本人一年来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自身优缺点及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等,不少于800字。
自我评定等级:□优秀团员 □合格团员 □基本合格团员 □不合格团员
小结人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团 小 组 意 见 |
评定等级:□优秀团员 □合格团员 □基本合格团员 □不合格团员
小组长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团 支 部 意 见 |
评定等级:□优秀团员 □合格团员 □基本合格团员 □不合格团员
团支书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院 团 委 意 见 |
(签章) : 时间: 年 月 日 |
说明:1.2018级团员绩点及排名只需填写“18-19学年上学期绩点及排名”;
附件4:
华侨大学团支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小组设置安排表
支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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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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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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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团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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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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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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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委员会评议小组名单(第一人为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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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小组互评名单(第一人为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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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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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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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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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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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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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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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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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团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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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华侨大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报表
支部名称 |
|
支部团员人数 |
|
|
团员教育评议时间 |
|
团员教育评议地点 |
|
|
团支部教育评议结果 |
优秀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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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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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格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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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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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人意见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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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说 明: 1.本表一式两份;
2.优秀团员比例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30%以内。
附件6:
华侨大学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统计表
单位: 学院团委(盖章)
序号 |
支部名称 |
支部 团员数 |
保留团籍 党员数 |
优秀 团员数 |
合格 团员数 |
基本合格 团员数 |
不合格 团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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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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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华侨大学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优秀等次团员信息汇总表
单位: 学院团委(盖章)
序号 |
支部名称 |
姓名 |
性别 |
个人 自评分数 |
团员 互评分数 |
17-18下学期绩点/排名 |
18-19上 学期绩点/排名 |
社区 表现分 |
2018年度团内任职情况 (包括职务与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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