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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团委〔201910

 




 

 


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社会实践团队

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实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行动计划》,围绕立德树人的中心任务,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家国情怀,引领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通过社会服务与课堂学习的相互结合,在服务与学习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学校决定2019年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实行学生社会实践立项资助重点团队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9年,我校以“践行新思想 领航新时代”为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扣服务学习、实践育人的核心思想,以服务的理念、积极的行动、专业的知识深入基层,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探索。

二、活动分类

1.常规实践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活动精神和学校实际,将常规实践活动分为以下八大类:

(1)理论普及宣讲团(A);

(2)国情社情观察团(B);

(3)依法治国宣讲团(C);

(4)科技支农帮扶团(D);

(5)教育关爱服务团(E);

(6)文化艺术服务团(F);

(7)爱心医疗服务团(G);

(8)美丽中国实践团(H);

学校为申报团队提供部分参考内容(见附件1.

2.专项实践活动

为贴近社会发展与时代需求,更好的深化社会实践成果,培育塑造社会实践品牌团队,今年学校将设置校级专项实践活动,主要分为:

(1)纪念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专项实践活动(Z1);

(2)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专项实践活动(Z2);

(3)纪念建校六十周年寻访优秀校友专项实践活动(Z3);

(4)纪念澳门回归二十周年专项实践活动(Z4);

(5)华人华侨海外华文传播专项实践活动(Z5);

(6)助力“脱贫攻坚”专项实践活动(Z6)。

 


三、参加对象

201912月之前仍在校的华侨大学全日制学生(2019届毕业生获得华侨大学保研资格的,可持学院相关证明参加社会实践立项申请)。

四、申报立项程序及有关说明

1.宣传动员:学校及各学院将在两校区组织宣讲动员会,使全校同学加强对社会实践育人功能和育人成效的深刻理解,充分熟悉社会实践的组织和立项申报程序。

2.联系时间地点或服务对象:团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工作便利,各团队可在学院开具相关证明,自行与实践地或服务对象联系,并取得接收证明。没有具体实践接收单位的,需上交书面说明材料。鼓励实践团队在学校周边地区和省内开展有效的、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实践活动。

3.组建团队:团队组建可以由学院组织、专业老师组织、学生团体组织,也可由不同学院、专业、年级的学生(含研究生)自行组队。每支队伍需由五到十人组成,设负责人一名,有境外生参与的团队可优先考虑(实践活动鼓励境外生积极参与)。每个团队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一个指导老师最多指导三个团队。指导老师要参与实践计划的制定,必须掌握实践团队的详细进程,特别是安全问题。鼓励指导老师直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必须明确一个归属指导单位,为负责人所在学院。

4.申报立项:各团队需依据《华侨大学2019年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请报送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校级重点及校级普通的团队须于2019419日(星期五)将《华侨大学2019年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请报送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材料1-6及《华侨大学2019年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上交至陈守仁经济管理大楼903。电子版材料统一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命名规范为“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校级重点/校级普通”。为便于存档,所有书面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直接进行订书机装订,无须塑料封面。

5.论证审批:本次立项审批实行校、院二级评审机制,5月上旬进行。二级评审机制指确定予以资助项目的评审单位分为学校评审确定和学院评审确定两类(都属于校级立项资助,都具备同样的评优资格)。今年学校只组织审核校级重点团队,其余团队由学院审核和指导。

1)学校评审确定:学校将对校级重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面试筛选。从申报项目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实践团队进行重点资助、重点跟踪。该类别重点考虑:有长期规划能实现基地化、及时有效地做好成果总结工作、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应用专业知识服务学习、境外生参与比例较高的实践项目。

2)学院评审确定:普通团队采用学院统一管理的模式,学校规定学院可立项团队数量,由学院进行面试、筛选、确定。

3)海西春雨团队确定:立项确定后,将在所有申报海西春雨项目的立项团队中进行挑选,符合其标准的将被确定为海西春雨团队。

6.培训动员:为使实践团队更好地开展实践活动,学校将组织获得立项资助的校级重点团队进行专题培训,由学院负责本学院获得立项资助的校级普通团队培训动员。

7.出征仪式和开展实践活动:7月中旬,学校将举办2019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出征仪式上将为“三下乡”国家级、省级重点团队以及海西春雨团队进行授旗。学院将于7月中旬举办出征仪式,为学院立项团队进行授旗。

8.成果总结: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将举办社会实践图片展,获得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应将符合制作要求的展板小样电子稿(PSD格式)和相关文字、图片资料交至学院。获得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须在开学第二周将结项材料(材料清单附)交至学院。

9.后期表彰:为展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的成果,表彰先进,开学后将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十佳团队”:按照全省及学校工作部署开展活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运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三下乡”网络报备,受到校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前期申报及后期成果缴交材料及时,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优秀团队”:优秀团队从获立项资助并如期完成任务的团队中评选,优秀团队的数量为团队立项数的20%

“优秀汇报团队”:在泉厦两校区最后进入成果汇报会的队伍中评选产生,由出席现场汇报会评委评分决定。

“优秀论文(报告)”:经初步筛选后,送审专业老师,由专业老师评分决定。

“十佳微电影”:经初步筛选后,由十佳微电影评审会专业老师评分决定。

“先进工作者”:动员、组织、宣传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者(教师);为实践团队提供专业指导,做出积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指导教师。对亲自带队参加社会实践,所指导团队获得校级(市级)、省级或国家级重点团队或专项团队,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的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优先考虑。

“先进个人”:学生在实践中,努力学习,积极实践,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在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中担任较为重要的角色,所数实践团队表现突出,社会影响大。

“积极分子”:主要表彰团队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同学。积极分子从获立项资助并如期完成任务的团队报送,按不超过团队实际参加实践人数的20%推荐。

10.资助说明:校级重点团队资助经费将在签订资助协议后发放总额的70%,完成实践返校后根据相关发票、经费明细表、实践成果补发剩余的30%。实践结束后,各团队需递交《华侨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经费支出明细表》及相关开支税务发票至学院,由学院进行审批。没有按照申报计划进行社会实践的团队(因特殊原因经过审批可以考虑同意更改实践计划),一经查实,除将追回实践经费外还将对相关同学予以严肃处理。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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