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第五届“互联网+”主赛道经济与金融学院创新创业大赛团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7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团委20194


关于征集第五届“互联网+”主赛道

经济与金融学院创新创业大赛团队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力争在第五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和国赛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将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赛,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分类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参赛对象及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两轮次)。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份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为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室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申报条件

1. 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与申报。

2.凡是有意愿参加,有落地项目的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

3.本次为学生个人报名参赛和团队报名参赛相结合,选择以下的相关课题进行申报,由学院审核后确定最后的组队情况及课题分配。

四、申报程序

1. 参赛学生填写好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并于4220: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给科创实践负责人,由科创实践负责人整理合并压缩发送至团委科技创新部邮箱jjkjcxzx@126.com,本科生将纸质版报名表交给所在班级的科创实践负责人,由各班级科创实践负责人于42日下午14:00-14:50将各班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纸质版交至经管903并当场拷贝电子版汇总表(附件5研究生可直接将纸质版报名表于42日下午14:00-14:50交至经管903

2. 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承诺遵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按时参加答辩会,按期结题。


附件:

1. 经济与金融学院第五届“互联网+”主赛道报名表(附件1

2. 经济与金融学院第五届“互联网+”主赛道项目计划书(附件2

3. 经济与金融学院第五届“互联网+”主赛道佐证材料(附件3

4. 经济与金融学院第五届“互联网+”主赛道报名-班级汇总表(附件4

5. 经济与金融学院第五届“互联网+”主赛道报名网上流程(附录5

6.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附件6

7. “互联网+”论文(调查报告)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同大挑要求)

8. “互联网+”论文(调查报告)的排版模板(同大挑模板)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93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华大首页       华大60周年校庆网       华大图书馆       中国互联网中心       深度电商网       CEIC全球经济数据库       RESSET宏观数据库       电商学习论坛       华大教务处       学生管理系统       RESSET高频数据库       海丝文化电商虚拟仿真系统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地址:福建泉州华侨大学经管楼5楼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