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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次数: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020200),下设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和经济数据分析与政策评价5个研究方向;

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请见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境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者在2017年1月1日之后获得硕士学位的境内高校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境外一流大学的毕业研究生),但不包括延期毕业生;

  4.硕士毕业专业与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6.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往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四、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分两个步骤:一、网上报名;二、寄(送)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2019年1月12日-2月22日下午5点,拟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生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登录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博士报名查询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击链接),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网报平台的相关通知。

  2.寄(送)纸质申请材料。2019年2月22日下午5点之前,申请考生将相关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政EMS方式邮寄到如下地址(以邮戳为准):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李小璇老师收,联系电话0595-22690302。

  报名纸质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华侨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考登记表末页“考生签名”栏亲笔签名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登记表末页“报考意见”栏须经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盖章;在职(非应届)考生报考的,“报考意见”栏上须经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同时所有报考考生还须签字承诺(在“考生签名”栏空白处填写):若被华侨大学录取,即辞去现有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全日制脱产到校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硕士学位论文及其专家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无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的,可免交但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代替)、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TOFEL、GRE等成绩单);

  (7)身份证复印件;

  (8)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和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等);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

  (10)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考核、录取资格,若已入学的,则直接取消学籍。

  五、材料审核、考核及录取

    1.材料初审。学院组织专人审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材料复审。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具体考核名单、考核安排事宜另行通知(3月1日前)。

   3.考核。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形式是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外语水平能力②普通招考初试两门业务科目知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按申请考生的报考导师、考核成绩以及招生计划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审批通过的为准。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本人人事(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转接工作,未办理的或逾期办理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1.未尽事宜,请直接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0595-22690302,lixiaoxuan@hqu.edu.cn,1月19日至2月24日寒假期间请通过邮箱联系咨询)。

  附件:

附件1: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2:个人陈述.doc

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pdf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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