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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9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团委〔201713

 

 

 


关于开展2016年度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加强学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华侨大学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程序》(华大团〔201344号)文件要求,学院团委决定于4月份以团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个人自评

每个团员都要对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并自评等级(等级范围: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

二、民主评议

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充分肯定成绩,对不足的方面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由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参考团员的自评等级,根据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的民主评议意见,对每个团员作出综合评价(等级范围: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

三、相关事项

1.原则上,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所产生的优秀团员比例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10%以内,且优秀团员本学年上学期绩点排名必须在班级的前40%以内,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考评结果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2.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所产生的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比例由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把握。

3.各团支部民主评议的结果将作为学院、学校评优的依据,并且院级优秀团员、团干和校级优秀团员、团干必须在支部民主评议的优秀团员中产生。

4.请各团支部在423日前完成对本支部所有团员的民主评议,并将《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见附件)电子版以“XXXX班团支部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命名,于20174241730前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hqujjtwzzb@163.com

 

附件: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7418


附件:

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

学院团委名

团支部名

支部民主评议时间、地

团支部人

团支部民主评议结

优秀团员( 人)

合格团员( 人)

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 人)

不合格团员( 人)

学院团委意

 

 

(盖

 

明: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各学院团委存底,一份交校团委备案;

2、优秀团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10%以内,且优秀团员本学年上学期绩点排名必须在班级的前40%以内,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考评结果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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