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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经济与金融学院 发布时间:2011-05-05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20108月印发的《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和《华侨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拟于56月份评选、表彰2011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和《华侨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学习总学分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境外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学习总学分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 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考评结果居楼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3.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努力增强体质,《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

二、评选要求和办法

1.各班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 本科优秀境内毕业生获奖面控制在本班境内毕业学生数的5%(采取四舍五入)以内;优秀境外毕业生单列,获奖面控制在本学院境外毕业学生数的5%(采取四舍五入)左右。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面控制在本学院毕业研究生数的7%(采取四舍五入)以内,原则上每个硕士点最多推荐一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不颁发奖金。

3.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过华侨大学信息门户系统中的学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请各班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并自行请班主任进行网上审批审批,截止时间为520日,逾期视为放弃。研究生不用网络报批,以书面报送为准。

附件:1.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数

○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1

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数

学院

本专科优秀境内毕业生

优秀境外毕业生

优秀毕业研究生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6

1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2

1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

0

3

化工学院

15

1

4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

1

3

土木工程学院

15

1

3

建筑学院

8

1

2

经济与金融学院

25

6

5

工商管理学院

20

3

4

旅游学院

7

1

3

法 学 院

11

1

6

文 学 院

9

1

3

华文学院

12

0

0

外国语学院

10

1

1

美术学院

7

1

0

公共管理学院

6

1

2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

0

2

华侨华人研究院

0

0

1

数学科学学院

4

0

1

音乐舞蹈学院

3

1

0

分子药物所

0

0

1

217

22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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