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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9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校党委组织部要求,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员“承诺”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要求,以服务中心工作、突出党员作用发挥为目标,以党员正在做的事为重点,通过组织开展“承诺、践诺、评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真正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实际行动体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

二、承诺内容

党员承诺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党员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誓词、《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和中央提出的“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等。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表现。三是完成岗位工作的情况,主要是根据岗位职责和正在做的事,提出本年度要完成的任务。行政管理岗位党员重点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教师党员重点围绕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改革、做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重点围绕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纪守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四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的党员底线要求等。

三、方法步骤

1.作出承诺。党支部引导党员结合岗位职责,以正在做的事为重点作出公开承诺,承诺一般分为年度承诺承诺内容分为共性部分和个性部分。年度承诺在每年年初根据全年工作提出。每名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承诺书》,由本人签字确认后,递交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作出承诺。

2.审核承诺。党员承诺的内容由党支部逐人逐条审核把关,并报学院党委备案;支委会成员承诺的内容,在党支部审核的基础上,报学院党委审核确认。对联系实际和岗位特点不紧不实的,要督促党员及时修改完善;对不符合实际的,要重新提出承诺事项。

3.公开承诺。党员承诺事项确定后,除在党小组、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外,还要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局域网、党员微信群、公众号等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认真践诺。每个党员要强化践诺意识,认真做好各项承诺工作。党员个人践行承诺的进展、成效要及时报告党支部。党支部要为党员践行承诺建立“党员承诺”台帐,实行跟踪管理,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和帮助,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5.民主评诺。党支部要把民主评诺作为促进学习和做合格党员的重要抓手,结合“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会议,组织党员汇报践诺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帮助解决践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每年年底前,党支部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组织评定等方式,对党员承诺践诺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个人自评要就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如实汇报,做到实事求是。党员互评要相互学习借鉴,比学赶超。群众评议要努力扩大参与面,让知情群众评价成效。领导点评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年度承诺的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承诺完成情况和评诺结果要以适当的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置。

各支部要把开展党员“三诺”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三诺”工作,及时总结和上报“三诺”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请各支部于3月30日前收齐本支部党员承诺书并交至经管902办公室。

  党员承诺书.docx


经济与金融学院党委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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